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816乌玛高速宁夏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分别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K17+587.9-K55+600、K69+900-K74+650段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1]414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K55+600-K69+900段路基桥涵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2]222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路面和交通安全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2]349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为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加强公路工程交(竣)工检测管理的意见》(宁交规发〔2020〕5号)、《关于印发<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交办发〔2018〕130号)的相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牵头与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对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招标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宁夏石嘴山市。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4 计划服务期:2024年11月开始检测至该建设项目的交工验证性检测任务完成。

2.5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 招标内容:

2.6.1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交工验证性检测数量如下表。

招标

合同段

项目名称

公路等级

项目类型

建设里程

(公里)

检测里程(公里)

备注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A1-A2合同段

高速

新建

38.241

道路

36.71

桥梁

1.531

荷载试验(京藏高速分离立交1跨,跨径65m,包兰铁路分离立交2跨,跨径70m+70m)

3跨

包括左右幅

一级

改扩建

3.3

石嘴山北连接线

3.3

二级

新建

1.385

惠农南连接线

1.385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A3-A4合同段

高速

新建

19.05

道路

12.688

桥梁

8.256

含匝道桥1.874公里

荷载试验(星海湖特大桥1号桥2跨,跨径:80m+48m,星海湖特大桥2号桥2跨,跨径:40m+60m,浴山谭大街分离立交2跨,跨径:48m+80m)

6跨

包括左右幅

注:桥梁是指单座桥梁长度大于500m的桥梁;道路中不含单座桥梁长度大于500m的桥梁。

2.6.2 交工验证性检测检测指标及抽检频率

本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交工验证性检测指标及抽检频率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近5年(2019年09月14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

投标人信誉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未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检测负责人自2021年09月14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主要人员

检测负责人:拟委任1名检测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近5年(2019年09月14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的检测负责人。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合同段,但只能中一个合同段。如果投标人在2个合同段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则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在第二合同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合同段分别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投标人)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即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一个标段中已承担过监理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均不能对本项目该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9月21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0分钟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必须是同一把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服务上方的“工程建设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在线签到并等待解密。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具体开标系统操作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及系统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629-2营业房

联系人:苏国平 联系人:蔡园

电 话:0951-******* 电 话:0951-*******

2024年09月14日

标签: 招标项目 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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