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城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南岸新城供热站
陇县城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南岸新城供热站
(招标编号:HTZB-BJ2024-01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陇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陇县城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各级财政配套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拟对上河郡、南岸新城2座供热站进行清洁能源节能改造,总供热面积118万平方米,供热负荷47.2MW,新建120匹低温型空气源热泵机组244台,配套建设供热管网及辅助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陇县城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上河郡供热站);
(002)陇县城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南岸新城供热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陇县城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上河郡供热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2、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且在本单位注册。
4、项目业绩:申请人近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须提供近五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1个,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方须提供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1个。(近五年指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资料),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至成立之后财务会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企业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企业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
7、其他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外省企业须在“外省进陕施工企业信息”或“外省勘察设计企业信息”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可查询)。
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上述申请人资格规定的相应资质及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
(002 陇县城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南岸新城供热站))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陇县城区集中供热清洁能源节能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上河郡供热站)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申请人,请使用投标CA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电子交易平台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上传成功后,在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施工资格预审文件及标准格式(资格预审文件.PDF、资审标准格式.ZSQDB)。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请各申请单位于会议开始时间前登陆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2.整个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填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3.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应与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一致,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4.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使用数字认证CA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申请人应使用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并在规定时间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各申请人提前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下载中心”进行学习。如有问题可致电软件售后电话:4000-999-608。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模式,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资格预审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系统中上传电子文件。各申请人须在2024年10月08日上午9:00前进入腾讯会议,参与线上资格预审会议,未参与会议者视为对会议内容无异议。资格预审结束后,各申请人自行在系统平台中查询资格预审结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陇县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陇县城区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陇县城关镇体育路中段
联 系 人:李旦旦
电 话:091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室3号工位
联 系 人:袁青青
电 话:180*****814
电子邮件:htzjbj666@163.com
标签: 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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