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三七团分公司及胡杨河供热有限公司磷酸三钠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三七团分公司及胡杨河供热有限公司磷酸三钠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本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三七团分公司及胡杨河供热有限公司(磷酸三钠)采购(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4-62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项目规模: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三七团分公司及胡杨河供热有限公司(磷酸三钠)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三七团分公司及胡杨河供热有限公司(磷酸三钠)采购
001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一三七团分公司及胡杨河供热有限公司(磷酸三钠)采购:
3.1投标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有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资质必须齐全,所有产品不得转包或贴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与具备前述运输资质的专业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
3.3投标人近三年具备类似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且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货范围、数量和型号;
3.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 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4日10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8日19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9:00前(北京时间),将“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写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号)、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购买招标文件。 (2)领取方式:合格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授权委托书写明的邮箱中。 (3)标书款:300元/标段,请电汇至账户并标注清晰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文件一经发售无论任何原因概不退还。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16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谈判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9日16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新疆奎屯北京东路89号锦龙电力物管中心二楼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锦龙电力集团纪委。
招标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胡杨河市新疆锦龙电力集团大厦
联系人:李睿
电话:09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蓝海大厦写字楼23A层
联系人:明晓佳
电话:186*****355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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