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川市凉雾乡诸天村木瓜塘便民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利川市凉雾乡诸天村木瓜塘便民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利川市凉雾乡诸天村木瓜塘便民桥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 利川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9:3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预算金额 ¥7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谭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99*****777
采购单位 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利川市两汇路19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99*****777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8*****925
利川市凉雾乡诸天村木瓜塘便民桥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12 10:42:29|发布单位: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23 10:00:00|项目监管地:利川市|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利川市凉雾乡诸天村木瓜塘便民桥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2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利川市凉雾乡诸天村木瓜塘便民桥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2.*****(万元)

6、最高限价:72.*****(万元)

7、采购需求:

凉雾乡诸天村木瓜塘便民桥建设项目,项目地位于凉雾乡诸天村木瓜塘,根据河床宽度及地形情况,拟建一跨34米索桥,桥面宽度 2.3m。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合同履行期限:开工令下发后90日内完工并验收完成交付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需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履职期间,项目经理不允许变更;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桥梁工程或结构专业或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以上四类相关专业任一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质量(质检)员具备上岗资格;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竞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3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2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2024年4月29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意向公告。 2.公告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zfcg.chutianyun.com.cn/helper/index.html)。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 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利川市两汇路195号

联系方式:199*****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32号州民族体育馆内(综训馆南侧体彩旁)

联系方式:188*****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199*****77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木瓜塘便民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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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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