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关于海峡两岸交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市场询价的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关于海峡两岸交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市场询价的公告

为进一步凸显海峡两岸交流中心平台作用,提升对台交流合作整体水平,确保交流服务工作扎实高效推进,现就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海峡两岸交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市场询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峡两岸交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海峡两岸交流中心位于台创园4号楼1-2层,运营时间为8:00-22:00,内设有接待前台、培训会议室、多媒体教室、小型会议室、VR视听室、茶室及休闲吧台等。

(三)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服务费用:最高控制价为40万元,竞聘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服务费用不包括设备维修费、物业费、水电费及活动费用,具体经费开支由运营方向采购人另行申请。

  二、项目内容

(一)团队要求

组建固定且不少于5人运营团队,能够服从采购方的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和沟通协调能力,从事对台服务工作的优先。其中1名为团队负责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组织策划大型活动、政务服务相关经验2年及以上;其余成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其中内含1名讲解员,要求口齿表达清楚、仪容仪表良好,持有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要求团队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

(二)服务内容

1.负责海峡两岸交流中心运营服务,包括:来访人员接待、讲解;中心活动组织策划(每年自主策划不低于8场);承办各类涉台交流活动。

2.负责海峡两岸交流中心日常管理,包括:工作人员管理、对外形象宣传、设备设施基础维护、后勤服务保障、档案整理造册工作。

3.完成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运营团队应遵守合同约定事项,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对外公开的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本人或他人牟取利益;不得以运营团队身份或名义私自招揽和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有损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利益或形象的活动。

  三、竞聘资格要求

(一)竞聘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聘,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竞聘时间及地址

  (一)竞聘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竞聘将不再受理。

  (二)竞聘文件递交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3号楼23层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女士,0591-********

  注:竞聘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邮寄费用不能到付(到付拒收)。

  五、竞聘文件递交内容

  (一)竞聘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后,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后,加盖公章);

  (八)运营服务方案(含人员轮岗安排)、活动保障方案及能够体现对台服务支撑能力的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佐证材料(加盖公章);

(十)项目要求或竞聘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竞聘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竞聘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竞聘人公章,竞聘单位需在竞聘文件封面注明竞聘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将与纸质竞聘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压缩加密后发送至tbtqfwzx@163.com,密码置于纸质竞聘文件中。

  七、评聘方法

  评聘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3。

  八、有关要求

  竞聘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聘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竞聘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竞聘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竞聘人不具备竞聘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竞聘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竞聘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竞聘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竞聘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采购小组经集体商议,认为竞聘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聘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竞聘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聘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选聘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竞聘人竞聘成功后放弃竞聘的,应在竞聘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竞聘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选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选聘公告解释权归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所有。

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

2024年9月14日


标签: 运营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