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宋店镇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来源
霍邱县宋店镇公共租赁住房资金来源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行政府定价,按县物价局批准的租金标准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差别化租金。一般家庭公租房租金按照同区域、同时期、同品质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60%标准收取,城市低保家庭按市场平均租金的20%收取。
因省、市暂未发布公租房配租、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及分配标准。待政策有更新变动时,将及时发布分配标准。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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