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公司2024年国省县道公路保洁项目租赁养护车和扫路车采购公告
经纬公司2024年国省县道公路保洁项目租赁养护车和扫路车采购公告
经纬公司2024年国省县道公路保洁项目租赁养护车和扫路车[第2次采购]
项目采购公告
东莞市经纬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价(公开征集供应商)采购,详情请参见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 9 月 14 日至2024年 9 月 18 日,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序号 | 采购内容 | 租赁期 | 预算金额(元) | 供应商数量 |
1 | 经纬公司2024年国省县道公路保洁项目租赁养护车和扫路车[第2次采购] | 5个月或至采购人新购车辆投入使用为止(具体以通知为准) | 1 |
注: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投标活动。
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采购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5)如果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曾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的,该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须在履约过程中无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变更、中止、解除的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6)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无正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的。(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7)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认定投标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与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履约过程中存在违约责任或过失责任的。(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能附加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人未有投标资料造假、借用其他公司人员的以及有其它不当行为。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东莞市经纬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失信名单。
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经纬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江大桥监测中心
邮 编:******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769-******** 传 真: /
2024年9月14日
标签: 道公路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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