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第三批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第三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ZNHZFHW********Z
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第三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88,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第三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5,688,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机动车前照灯检测仪校准器检定装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22,500.00 | - |
1-2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分光辐射计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456,000.00 | - |
1-3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太阳镜焦度检测装置(无限共轭法)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61,000.00 | - |
1-4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多功能X射线检测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684,000.00 | - |
1-5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大功率连续激光器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4,000.00 | - |
1-6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CBCT检定装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75,500.00 | - |
1-7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肺功能校准装置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66,000.00 | - |
1-8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麻醉机校准装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18,500.00 | - |
1-9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多参数母亲胎儿模拟仪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37,000.00 | - |
1-10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标准白场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80,500.00 | - |
1-11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医用洗胃机检测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0 | - |
1-12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角膜地形图仪计量标准器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000.00 | - |
1-13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便携式A光源均匀光源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56,750.00 | - |
1-14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空间颜色分布测试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2,000.00 | - |
1-15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医用激光能量计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86,200.00 | - |
1-16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腹膜透析机检测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3,100.00 | - |
1-17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便携式宽光谱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3,100.00 | - |
1-18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螺旋CT剂量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1,200.00 | - |
1-19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偏光效率测量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0,250.00 | - |
1-20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多普勒胎心综合灵敏度测量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81,700.00 | - |
1-21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化学雾滴防护性能试验装置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76,000.00 | - |
1-22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耐腐蚀性能试验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5,100.00 | - |
1-23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超声模体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91,200.00 | - |
1-24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LED面板标准光源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91,200.00 | - |
1-25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光畸变测试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0,850.00 | - |
1-26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落砂试验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 | - |
1-27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雾度计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4,200.00 | - |
1-28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耐热性能试验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600.00 | - |
1-29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渗漏性测试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700.00 | - |
1-30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双翼跌落试验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4,700.00 | - |
1-31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眼镜产品抗冲击测试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3,750.00 | - |
1-32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头带防滑测试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50.00 | - |
1-33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发光强度标准灯 | 6(支) | 详见采购文件 | 102,600.00 | - |
1-34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鼻梁变形试验机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250.00 | - |
1-35 | 光学计量标准器具 | 总光通量标准白炽灯 | 6(支) | 详见采购文件 | 34,2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国产产品/进口产品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6个月内完成交货。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第三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情形。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其中行业应填写“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广州计量院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第三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 号)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为落实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供应商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即使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处罚记录”和“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也应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4)已获取本次采购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0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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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尖塔山路19号
联系方式:020-********
名 称: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2号中交南方设计大厦15层
联系方式:020-********
项目联系人: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 话:020-********
广州南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4日
标签: 社会公用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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