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浅予艺术陈列馆和桐庐民间剪纸艺术馆改造工程(装修布展深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叶浅予艺术陈列馆和桐庐民间剪纸艺术馆改造工程(装修布展深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TLJS******** | 法定代表人 | |
工程名称 | 叶浅予艺术陈列馆和桐庐民间剪纸艺术馆改造工程(装修布展深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
工程地址 | 桐庐县叶浅予艺术馆 | 开标时间 | 2016-10-09 09:30:00 |
建设单位 | 桐庐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 年度投资(万元) | |
投资总额(万元)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225.142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地上层数 | |
工期要求 | 75 | 地下层数 | |
结构 | 最大跨度 | ||
最大建筑高度 | 联系人 | 舒玉春 | |
基础埋深 | 联系电话 | ||
建筑面积(M2) |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 | 本公告网页自行下载 |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4 |
招标代理公司 |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公司电话 | |
代理公司联系人 | 奚发军 | 发包内容范围 | |
答疑截止时间 | 2016-09-29 17:00:00 | ||
备注: | 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合同价100万元(含)及以上的纪念馆或博物馆陈列布展施工类似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若为联合体,须以牵头单位业绩为准); ②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有则不需提供③、④两项内容) ③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布的展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①、②、⑤或①、③、④、⑤项要求,或具备上述①、②、⑤或①、③、④、⑤项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需具备上述②或③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2本次招标 允许 联合体投标。不同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且明确符合1.1条②或③要求的单位为联合体的主体方(牵头人)。本工程进桐企业采用单项备案(中标后)。 2、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室内建筑师或中级及以上陈设艺术设计师资格(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担任);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提供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投标截止当月或上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投标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人员担任;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桐庐县内未加锁管理的工程除外),同时在建设行业(监理、设计、咨询等单位)其他工程中不担任项目负责人,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
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承包资质要求 |
人员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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