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5G承载应用及数字经济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二标段全部自用消防电气及气体灭火工程资审文件公告
烽火通信5G承载应用及数字经济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二标段全部自用消防电气及气体灭火工程资审文件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烽火通信5G承载应用及数字经济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二标段(全部自用)消防电气及气体灭火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2212-******-89-01-******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烽火数产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以北、佛祖岭二路以东、港边田路以南、光谷三路以西。 建设规模:项目新建一栋综合楼楼(A2)、一栋数据中心(A3)、四栋青年公寓(A4-A7)、一栋研发办公楼(D1)、一栋实验楼(D2)、一栋生产厂房(D3),总建筑面积约******.82平方米。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余压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空气采样及早期烟雾探测系统、消防应急电话系统、可燃气体检测系统等相关内容的深化设计、采购及施工,同时还负责电梯、防火卷帘、弱电智能化、消火栓、喷淋、消防炮、挡烟垂壁、防排烟、防火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不在本次招标范围的其他专业工程设施的消防联动控制、调试验收,确保通过政府主管部门消防验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50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1.9 合同估算价:1435.84万元 | |||||||||||||||||||||||||||||||||||||||||
2.3其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申请人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年,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业园区或公共建筑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业绩,以上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中标通知书(如有);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已完工书面材料(格式自拟)(3)申请人拟派目经理须具备①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③近5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5年,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业园区或公共建筑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④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⑤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时间止前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或“网上查询截图及查询方式”)。(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申请人需提供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及附件“烽火通信5G承载应用及数字经济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消防电气及气体灭火工程技术规格书” |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15家。 |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5日至2024年09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 09时30分 6.2 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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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4日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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