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RHZB0264-202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预计采购50万个
(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每次起订量不少于5万个。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本次供货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具有有效的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产品具有符合“食品用塑料包装
容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条件
企业业绩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
完成过1个购物袋产品供货业绩。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4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1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14日至2(
24年9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
丽岛路46-
1号)持下述材料购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证书封
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亲自购买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
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
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七、其他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预计
采购50万个(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每次起订量不少于5万个
供货时间: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采购订单的要求,按时按量给采购人送货,供
应商需提前一天与采购指定仓库预约送货,在送货当天的16:00前送货。
交货地点:供应商自行配送到采购人指定仓库。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84034882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张孟龙
电话:024-83733447-81
电子邮件:81828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五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业务专用章

采购公告
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
1、采购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
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果购人”),
采购代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
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自营商超购物袋采购项目,预
计采购50万个(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每次起订量不少于5万个。
2.2
供货时间: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采购订单的要求,按时按量给采购人送货
,供应商需提前一天与采购指定仓库预约送货,在送货当天的16:00前送
货。
2.3交货地点:供应商自行配送到采购人指定仓库。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本次供货产品的生产厂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具有有效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产品具有符合“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条件。
近3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购物袋产品供货
企业业绩
项目。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否则,相关响应
文件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1)
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采购)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合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小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网站(htp:gk.court.gov..cm)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干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9日.每
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
路46-1号)持下述材料购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购买无须提供授权委
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勒,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
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得响应文件递交
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二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得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
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3840348829
采购代理: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张孟龙
电话:024-83733447(转80)
邮箱:81828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区 购物袋 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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