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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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510100091Q000276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
一、招标条件
本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绵阳富乐长实科技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生态治理及修复总面积 3520.03 亩,其中彩虹路以南 3289.33 亩(包含:公
园绿地 2158.70 亩,防护绿地 1130.63 亩)和彩虹路以北新增绿地 230.70 亩。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绿化工程及景观提升 211.5 万㎡,人工湖面整治 8.5 万㎡,绿道、广场铺装、木栈道等
景观设施 30.3 万㎡,配套建设智能系统工程、电力照明工程、管网工程、水修复治理及海
绵城市设施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 3 年内
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包含:
建筑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类、钢结构工程检测类、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计量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江油市联想科技城白玉路 681 号现场购买或电子邮箱(503440490@qq.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
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单位鲜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绵阳市涪城区乐荟城 11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乐荟城 11 楼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绵阳市游仙高新区南区生态空间治理及环境保护提升项目第三方质量检测
2.项目编号:系统生成为准
3.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4.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
5.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二、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
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
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
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
4.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
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最高限价:参照《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建筑材料检测部分)》(川价费〔2004〕
28 号) 、《四川省建筑保温节能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检测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川 发
改价格〔2012〕369 号)、《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标准的
函》(川价函〔2007〕6 号)和(发改价格〔2006〕1979 号)等收费标准基础 100%为采购预
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绵阳富乐长实科技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富乐长实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富乐长实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153512322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 1 号 10 栋 15 层 1508 号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17309012029
电子邮件: 50344049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保护 高新区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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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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