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本级古夫镇丰邑社区张家坎、王家岭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本级古夫镇丰邑社区张家坎、王家岭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古夫镇丰邑社区张家坎、王家岭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本级
行政区域 兴山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5日 01: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07日 0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预算金额 ¥5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菲
项目联系电话 132*****555
采购单位 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兴山县古夫镇夫子社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8*****667
代理机构名称 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200号C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555
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本级古夫镇丰邑社区张家坎、王家岭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6 17:51:33|发布单位: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9-19 09:30:00|项目监管地:兴山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古夫镇丰邑社区张家坎、王家岭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240*******;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古夫镇丰邑社区张家坎、王家岭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3.******(万元)

6、最高限价:53.******(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张家坎、王家岭内265户居民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5米宽道路硬化600米,加装安全护栏300米,污水管网改造铺装135米,土石方开挖、回填1400立方米,路边围墙修复77米,党群连心廊内桌椅6套,排洪沟治理60米,构(建)筑物拆除等。

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自身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提供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根据《兴山县小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须同时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安全员为1人时须为综合类C3 证);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8)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9)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诚信专项分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专项分分值计为100分];(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10)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1)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磋商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材料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小组需要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时,将通知各供应商在30分钟内进行报价,磋商供应商在报价阶段电话号码打不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下一轮报价的,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磋商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签章不完整,视为放弃下一轮报价的权利,报价以上一轮报价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夫子社区

联系方式:138*****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东城试验区发展大道200号C03

联系方式:13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菲

电 话:132*****555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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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海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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