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标段资产名称座落位置建筑面积(㎡)单位租金(元/月·㎡)月租金(元)年租金(元)
22号商铺(现泰格易菲)昭阳大道113号97.5015515112.50181350.00
33号商铺(现芭纳曼)90.7315514063.15168757.8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YNGH[2024]-44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
(00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加竞租。
(2)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人投
标的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被人
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允许竞租任意标段,允许合同三年一签,租金一年一缴。;
(002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参加竞租。
(2)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人投
标的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被人
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允许竞租任意标段,允许合同三年一签,租金一年一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8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23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竞价人为单位或企业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扫描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与报
名时提供)一套(扫描件)。(2)竞价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必须竞价人
本人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扫描件)。于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发送报名资料至云南国合建设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63455921@qq.com)后致电冯老师15288343673/0871-
63815951确认获取招租文件。(3)在整个竞租活动过程中人员不允许变更,即
报名及踏勘及现场竞价人员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人。(4)招租文件
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5)不提供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2时30分
递交方式:暂定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青年路170号恒邦大酒店4
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届时请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
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12时30分
开标地点:暂定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青年路170号恒邦大酒店4
楼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届时请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
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七、其他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招租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评估价为捌拾肆万肆仟伍佰壹拾捌元陆角整(¥844518.60元
)。评估范围是昭阳大道113号附1-4号商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共计
4项,均位于昭阳大道113号,拟出租的商铺建筑面积共计459.63
平方米,位于第1层(共8层),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租,各标段分布见附
件。
1.2招租方式
(1)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拟不低于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
对外公开招租,最终以不低于评估价的最高出价者确定中标人。
(2)承租底价(评估价):即评估年租金。
1.3招租年限
(1)租赁年限3年,不得经营娱乐项目(包括卡拉OK、酒吧等)、餐饮项目、
产生“三废”和噪音污染等的项目、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项目。
(2)租赁年限内,合同三年一签,竞租人自觉接受招租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
理及监督。租金一年一付,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按1.5%
的比例增加。
(3)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租的商铺租金为年租金,请各竞租人充分考虑商铺
位置实际情况后进行竞价。因竞租人考虑不周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均由
竞租人承担。
2.出租条件
2.1使用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不得经营娱乐项目(包括卡拉
OK、酒吧等)、餐饮项目、产生“三废”和噪音污染等的项目、易燃易爆、危
险品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
2.2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商铺用途,如需更改商铺用途应提前向招租人提出书面
申请,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其已
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2.3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相关部门查处
,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招租人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
退还。
2.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出现整体二次转租、转包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商
铺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2.5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租行为,须书面上报招租人,由招租人批准同意后方可
分租。分租年限截止时间不得超出承租人本身的租赁截止时间,承租人租赁期
间的分租户由承租人自行管理,租赁期间分租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人
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租赁物业使用条件:承租人须遵守招租人的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商
铺结构(尤其不得改变承重墙结构)。装修前承租人须将商铺装修施工方案交
由招租人备案,承租人的装修方案须保证装修完成后能通过消防等相关部门的
验收,装修后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产生的损失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人自行负
担。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7承租人若因证照不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8 招租人场地停车场仅供邮政内部人员使用,所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停车。
3.承租人确定:以现场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4.其他内容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
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113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138870303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8287137250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招租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云南
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的委托,本
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招租,邀请有需求的社会各界企事业单位及人士
参加公开租赁竞价。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招租内容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昭阳大道113号附1-
4号商铺公开招租(二次),评估价为捌拾肆万肆仟伍佰壹拾捌元陆角整(¥84451
8.60元)。评估范围是昭阳大道113号附1-4号商铺,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共计
4项,均位于昭阳大道113号,拟出租的商铺建筑面积共计459.63
平方米,位于第1层(共8层),本次分为2个标段进行招租,各标段分布情况如下

标段
2
3
资产名称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单位租金(
月租金(元
年租金(元
(㎡)
元/月·㎡)


2号商铺(现泰格易菲)
97.50
155
15112.50
181350.00
3号商铺(现芭纳曼)
90.73
155
14063.15
168757.80
昭阳大道113号
1.2招租方式
(1)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拟不低于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价
格对外公开招租,最终以不低于评估价的最高出价者确定中标人。
(2)承租底价(评估价):即评估年租金。
1.3招租年限
(1)租赁年限3年,不得经营娱乐项目(包括卡拉OK、酒吧等)、餐饮项
目、产生“三废”和噪音污染等的项目、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反国家法律法
规的项目。
(2)租赁年限内,合同三年一签,竞租人自觉接受招租人及相关职能部门
的管理及监督。租金一年一付,从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的基础上按1.5
%的比例增加。
(3)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租的商铺租金为年租金,请各竞租人充分考
虑商铺位置实际情况后进行竞价。因竞租人考虑不周全所引起的一切风险和后
果均由竞租人承担。
2.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租。
(2)竞价人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自然
人投标的须为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未
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允许竞租任意标段,允许合同三年一签,租金一年一缴。
3.出租条件
3.1使用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法律和城市管理规定,不得经营娱乐项目(包括
卡拉OK、酒吧等)、餐饮项目、产生“三废”和噪音污染等的项目、易燃易爆
、危险品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
3.2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商铺用途,如需更改商铺用途应提前向招租人提出
书面申请,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招租人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其
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3.3承租人必须合法经营,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否则一经相关部门
查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且招租人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
不予退还。
3.4承租人租赁期间不得出现整体二次转租、转包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收
回商铺使用权,其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
3.5承租人租赁期间的分租行为,须书面上报招租人,由招租人批准同意后
方可分租。分租年限截止时间不得超出承租人本身的租赁截止时间,承租人租
赁期间的分租户由承租人自行管理,租赁期间分租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
租人自行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租赁物业使用条件:承租人须遵守招租人的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
变商铺结构(尤其不得改变承重墙结构)。装修前承租人须将商铺装修施工方
案交由招租人备案,承租人的装修方案须保证装修完成后能通过消防等相关部
门的验收,装修后不能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产生的损失和造成的后果由承租人自
行负担。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7承租人若因证照不全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8
招租人场地停车场仅供邮政内部人员使用,所有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停车。
4.竞租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4.1.招租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1)竞价人为单位或企业报名时请提供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法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非法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扫描件)。(2)竞价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
,必须竞价人本人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扫描件)。于北京时间2024
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
至17时00分,发送报名资料至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邮箱(763455921@q
q.com)后致电冯老师15288343673/0871-
63815951确认获取招租文件。(3)在整个竞租活动过程中人员不允许变更,即报
名及踏勘及现场竞价人员信息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竞标人。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5.承租竞价时间、地点:
5.1.承租竞价时间:2024年09月25日12时30分。
5.2.地点:
暂定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青年路170号恒邦大酒店4楼会议室,如有更
改另行通知,届时请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6.承租人确定:以现场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
先。
7.其他内容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8.联系方式
招租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昭通市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113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3887030355
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龙路425-427号晨曦街洋房1排117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28713725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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