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备安装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备安装改造
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YC2E-CZ-G[2024]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备安装改
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81万元
,招标人为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备安装
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备安装
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
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
印件)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0H0时代B座10
楼)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
OHO时代B座10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
0HO时代B座10楼)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21号
联系人:左伟
电话:0717-62110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0H0时代B座10楼
联系人:张黎云
电话:1333978955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
备安装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拟就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备安装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
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E-CZ-G[2024]03
2、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肿瘤放射治疗中心加速器辅助机房辐射防护设备
安装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5.81万元
5、采购内容:本项目位于西陵区体育场路18号,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白龙岗院区放
疗中心南侧,工程内容包括:放疗中心背侧新建设备辅助用房,加速器水冷机移机、加速
器排风设备改造、精密空调移机、机房供电设备改造、主供电源线接入、原辅助用房拆除
及垃圾清运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20日历天(其中放射治疗机房停电时间不超过两天)
7、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8、安全: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徽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
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
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
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
6.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
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为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供应商,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同
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6.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质量员1人,施工
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如供应商为省外企业,且
专职安全员证书不分C1C2C3,提供C证即可。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带
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
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
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6供应商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社会保
险缴费证明。[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3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
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有效)]
6.7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9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
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资料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0HO时代B座10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
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大华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0H0时代B座10楼)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9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0HO时代B座
10楼)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
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9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0HO时代B座
10楼)
六、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l、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cebpubservice.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宜昌市西陵一路21号
联系人:左伟
联系方式:0717-6211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60号鸿华S0HO时代B座10楼
联系人:张黎云
联系方式:133397895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安装 辐射防护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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