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配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配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配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已经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4〕15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市经开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概算投资为6749万元。本工程拟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市北三路以南,双拥路以西。

2.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改造现有厂房一栋,总建筑面积*****.7平方米;新建厂房一栋,总建筑面积5135平方米;配套建设厂区内市政管网、基础设施等。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天)

QYZBGCFW(2024)261号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配套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及安装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整体完成、竣工结算 完成备案、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在投标单位注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信息报送已登记人员,有类似工程经验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5.其他要求:(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被禁止投标的情形。(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携带本项目所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及人员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起始及招标文件售出时间:2024年9月15日10:00至2024年9月24日19:3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路气象局10楼。

五、其他说明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18: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石河子开发区北四路气象局10楼

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8: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投标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河子市经开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八路21号

联 系 人:朱涛

电 话:099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联 系 人:杜菀如、王珍、蔺欣雨

电 话:186*****002176*****55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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