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延链强链巩固提升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裕民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延链强链巩固提升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裕民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延链强链巩固提升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 裕民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延链强链巩固提升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文号:裕发改项目【2023】158号;裕发改项目【2024】178号)已由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裕民县
2.项目规模:新建3200平方米厂房、1200平方米服务用房,并建设冷库两座、保鲜库、速冻库等及相关配套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091*********001
标段(包)名称: 裕民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延链强链巩固提升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运营期为二十年,具体详见运营合同。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总工期: 41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运营单位拟派运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社保。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1)施工单位:近三年(2021年10月09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少于1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2)设计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1年10月09日至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0月09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日期为准,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3、财务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班组成员:配备与本次招标项目匹配完善的专业设计人员;配备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并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注:(1)项目班子人员均需提供新疆建设云网上截图。) 5、信誉要求: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其他要求:(1)提供由投标企业自行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单位的; (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3)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5)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5日到 2024年10月08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1:0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1:00
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见面的形式开标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裕民县财政局负责监督本项目运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守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尔鲁克路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春南路530号天康大厦3楼
联 系 人:谢旭 联 系 人:郑步岳、邱奕霏
电 话:133*****223 电 话:185*****040150*****65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qq.com
2024年09月1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标签: 农产品加工 巩固提升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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