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市卫生院修缮改造工程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潭发科批(2016)1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卫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130万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徐市卫生院修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南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8分(含68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市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 00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阳办事处(建阳区人民西路833号(建发悦城金座17楼1702室)采用 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徐市卫生院修缮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或(2)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或(3)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缴纳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4)银行保函;(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的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徐市镇卫生院
地址:建阳区徐市镇,电话: 135*****510,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广睿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建阳区人民西路833号(建发悦城金座17楼1702室),
电话: ****-*******,联系人:小蔡、180*****307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558 8314 0600 0008 336
开户银行:工行福建省南平建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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