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第二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第二次)(HBDW-******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W-******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EPC)已由大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悟发改农经【2024】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悟县彭店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大悟县彭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鑫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大悟县彭店乡
建设规模:该项目分为10个子项目实施,分别为:团山村蓝莓基地项目,新建蓝莓加工车间钢构厂房1560㎡及冷库等附属设施。太山村秋霜梨基地提档升级项目,新建秋霜梨采摘基地围栏5000米,新建泵站1座,园区内滴灌设施,后期管护等。肖河村露营基地项目,露营基地网红景点游乐设施,游客服务中心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环境治理等。肖河村道路建设项目,道路扩宽及硬化600米。乳山村金果基地提档升级项目,72亩金果基地提档升级及配套设施,含围栏1600米长,挡土墙50米长,规划停车位等设施。永安村道路修复项目,道路硬化600米。红寨村塘堰整修、道路建设项目,9组塘堰整修2口,4-12组道路扩宽及硬化200米。余河村中心停车场项目,停车场硬化2400㎡及围墙排水沟等配套设施。枣岭村道路修复项目,3组道路硬化配套2公里。桥店村中心停车场项目,停车场硬化1000㎡。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大悟县彭店乡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
标段划分:本项目仅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01
合同估算价:567.4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建筑工程(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4)人员要求: ①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②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所有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人员(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为申请人企业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近期三个月社保证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 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等;以上资料实行承诺制,不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自行查询。(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同时具备①建筑工程(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可以组成联合体,并签联合体协议书参与投标,且成员不超过 2 个;釆用联合体投标的要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以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 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其中:施工图设计要求满足国家及湖北省施工图设计深度,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图审;施工质量要求为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并通过备案。质量的评定以国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采购设备及材料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0日 08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悟县彭店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湖北鑫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大悟县彭店乡彭店街8号
地址:
大悟县城关镇前进大道瑞信前进花园一期1#第1第2层103、203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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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付卷
联系人:
樊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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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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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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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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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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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账 号:
2024年06月17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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