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烟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址重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中烟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址重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址重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原址重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批复》(湘烟工[2024])78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址重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服务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项目名称: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原址重建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二)招标范围:勘察内容: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初勘、详勘及补勘等,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原地面测量、地形图修测、管线物探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建筑、内外装饰、工艺设备(含VOCs设备基础和管道、设备用能天燃气管路)、室外管架/管沟、室外道路、室内外管网、室外广场、门卫、停车场、园林景观、配套公用工程等;相关专业包括工艺、建筑、结构、基坑支护(含深基坑)、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弱电、安防、智能化、环保、园林绿化、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含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叉抱车充电简易房设计、地板秤、附属配套设施、亮化等。

设计成果: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方案设计与优化、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专业预评价及验收评价报告编制、施工期及后续服务(含全过程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服务等配合工作)等各阶段成果文件。将BIM理念融入设计内容及后续工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

具体招标范围以本项目设计、勘察任务书为准)

(三)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240日。其中:

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初步勘察。

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经甲方确认后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3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1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后续服务:从项目方案设计之日起至项目总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

(四)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项目投资估算:建设投资4980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113.2万元(含税)。

(六)建设规模:在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区域内实施。项目建设规划为新建生产厂房、综合仓库各一栋及配套公用工程设施,新建总建筑面积为*****㎡。

(1)生产厂房:建筑平面尺寸为66m×66m,建筑面积9366㎡。层数为两层,建筑高度16.3m,跨度9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混凝土屋面;建筑物屋面防水等级Ⅰ级。

建筑首层南侧一层布置空调机房冷冻站、维修间、电梯及电梯厅、楼梯间等,北侧一层布置有空压机房、油墨配制间、卫生间,楼梯间等。建筑中间部分为生产厂房,平面布置实现了相对独立的分区,生产流线相对便捷。建筑二层北侧布置有设备用房等,南侧布置有生产管理用房等。

(2)综合仓库:建筑平面尺寸为48m×18m,建筑面积1904㎡。地上两层,建筑高度12.3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混凝土屋面;建筑物屋面防水等级Ⅰ级。

(3)水泵房:建筑平面尺寸为5m×4m,建筑面积26㎡。地上一层,建筑高度4.5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混凝土屋面;建筑物屋面防水等级Ⅰ级。

(4)连廊:建筑平面尺寸为12m×6m,建筑面积152㎡。地上一层,高度14.0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混凝土屋面;建筑物屋面防水等级Ⅰ级。

(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和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现行相关规范、政策文件要求,并满足建设单位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其中:

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须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已完成的工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业绩和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已完成的工业工程勘察(建筑工程)业绩。设计业绩相关要求:以设计合同为准,同时还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扫描件(任意设计阶段的一份发票即可)(合同中须体现项目工程投资额,如不能体现项目投资额可用中标通知书或初步设计批复等其他材料为补充资料);设计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投资额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投资额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勘察业绩相关要求:以勘察合同为准,同时还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扫描件(任意勘察阶段的一份发票即可)(合同中须体现项目工程投资额,如不能体现项目投资额可用中标通知书或勘察文件审查报告等其他材料为补充资料),勘察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为准,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投资额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投资额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柜台查询、自主查询均可),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须为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资信证明、《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购买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距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勘察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本单位购买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距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

5、投标人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得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主要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8、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其他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Ⅱ。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详见其他平台。

十、其他内容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2、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其他平台。

3、开标注意事项: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或保函(电子保函、纸质保函)/担保/保险,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兴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工农路177号

联系人:陈平平

电话:详见其他平台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高新区尖山路39号中电软件园一期5栋8楼

项目负责人:汤瑶英、吴佳卉、田浩威

电话:详见其他平台

电子邮件:详见其他平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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