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

安徽省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部署要求,为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落地见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主动改革创新,借助数字技术等手段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力争实现70%的申报表单字段“免填写”和三个“免提交”,切实解决残疾人跑多次、找多人、填多表以及审批材料多、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实现残疾人群体进一个窗口、上一张网,一次办成一揽子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规依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审查、依规办理,做到程序合法、决定正确。严格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政务服务平台,包括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公布的办事指南(包括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进行受理办理,不得增加其他要求,推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在全省范围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坚持便捷高效。按照“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要求,推动业务整合、流程再造和审批服务质效提升,着力构建“材料最少、环节最简、时间最短、信息共享”的办理机制。推行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综窗办理,并下沉到基层,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一次办。

(三)坚持数据共享。按照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组织梳理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需求清单,深入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应用,推动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四)坚持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联办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线上依托政务服务平台,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做好事项受理、材料流转、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等环节的无缝衔接,保障服务事项运转顺畅、按时办结。

三、工作内容

(一)事项名称。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二)事项范围。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包括残疾人证新办、残疾人证换领、残疾人证迁移、残疾人证挂失补办、残疾人证注销、残疾人证残疾类别/等级变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残疾人求职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创业补贴申领等5类12项服务。

(三)适用对象。

符合申报残疾人证的或者已经成功申领残疾人证的自然人。

(四)办理模式。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残疾人监护人(代办人),线上从政务服务平台一次性提交申请材料,政务服务平台对申办信息一次收集,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共享数据等方式,大幅减少申请人需要填写的信息项和重复提交材料等,实现事项范围内事项一次性提交材料,一端受理。申办信息按照申办业务,由政务服务平台流转至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省级智慧就业系统、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等平台进行审批,实现“一网办理”;办理过程信息一体化反馈,并且办理结果反馈至政务服务平台作为共享数据信息,实现“一体管理”;依据申请人选择,依托统一物流将实体证照寄送申请人,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发放、同步归集,实现“统一发证”。线下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通过“全省通办”系统统一收件。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事项编制。按照“全省一单”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涉及的12个服务事项,由省级统筹编制事项目录清单、标准化清单,指导各层级部门认领编制实施清单。规范事项核心要素内容,实现同一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二)优化材料清单。按照“一套材料、一次提交”的要求,全面梳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涉及事项的材料清单。根据办理情形的不同,线下办理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2项材料,用于核验申请人、办理人身份信息;联办事项包含残疾人就业创业信息核查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就业创业证;联办事项包含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时,为确保社会保险缴纳的真实性,线上线下办理时都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联办事项包含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领时,线上线下办理时都需提供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或最低生活保障等证明材料。

(三)实现表单整合。按照“多表合一、一表申请”的要求,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需申请信息整合形成“一张表单”,强化数据赋能,提升申报表单预填率,推行共享数据自动调用、个性信息自行填报,简化申请表单填报。

(四)完成流程再造。按照“高效办成”的要求,实行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多部门协同办理,实现所涉及的12个事项并联办理。为充分保障残疾人受益最大化,在残疾人就业帮扶类别,创新增加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事项,申请人提交申请通过后,可增加获得相应缴纳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编制办事指南。颗粒化梳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核查内容、办结时限、办事流程、办理结果等要素,编制“一件事”办事指南,线上线下同源发布,省市县三级同标办理、同步更新,为申请人提供办事引导和一次性告知服务。

(六)统一受理方式。按照“一网(窗)受理”的要求,打造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模块,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省通办系统,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受理、规范服务。

(七)强化系统支撑。全面摸清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所涉及的12个事项的办理系统,涉及5个业务系统(国家部委垂管系统2个,省级系统3个)。省内业务系统必须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通,国家部委垂管系统结合实际,逐步完成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通。

(八)拓展事项范围。聚焦残疾人实际需求,在国务院部署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包含的联办事项基础上,将联办事项增加至12个。后续根据业务需求,积极拓展联办事项范围,不断优化完善“一件事”办理流程、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丰富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一站式办理事项。

五、工作分工

建立完善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成立由省残联为组长单位、相关业务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攻坚,明确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相关事项及受理条件、申请表单、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结果等业务规范,推进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集成联通,推行一体化集成办理,实现申请信息实时分发流转、办理进度实时反馈。

(一)残疾人管理部门为牵头部门,负责牵头编制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数据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等责任部门明确事项业务规范,推动“一件事”涉及事项“全省一单”。联合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负责审核残疾人证办理相关信息以及残疾人就业帮扶。

(二)数据资源和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模块,推进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规范统一受理入口。负责做好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运行保障,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受理。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残疾人就业帮扶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府代缴。

(四)民政部门负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提级办理制度。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过程中,审批人员应严格执行承诺时限办结制度,对于超过承诺时限未办结的,提级由所在部门(单位)科室负责人办理,并于1个工作日内限时办结,办理情况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报备。

(二)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根据办件量结果对各地、各业务部门办理进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办件量落后的进行督查提醒。建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效能月度通报和约谈制度,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三)建立评价督查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运行情况检查,通过模拟体验、抽查回访、实地调查、系统后台分析研判、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运行以及便利度、完整度、满意度情况调研督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七、工作预期成效

(一)“减环节”。通过整合办事事项,重塑办事流程,群众线上申请时,不再需要线下跑村(社区)、乡镇以及各业务部门进行盖章认证。

(二)“减时间”。通过“一网受理”,合理设计流程,所涉及12个事项串、并联同步推进,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事项累积办理时间由法定办结时限的95个工作日减少至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含残疾评定的1个工作日)。

(三)“减材料”。通过“多表合一、一表申报”,并结合数据共享、数据复用和电子证照应用, 群众需填写的申请表由8份减少至1份;大幅精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相同的不重复提交。

(四)“减跑动”。通过协同办理、全流程办理,群众不用往返异地不同部门,跑动次数大大减少,由多次减少至“最多跑1次”,甚至“零跑动”。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是提升办事效率、不断增强残疾人群体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级统筹,上下联动,试点先行、全省推广”的工作思路,成立省市联动工作专班,落实会商机制,在池州市试点开展残疾人服务“一件事”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工作,试点运行稳定后,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复制推广,实现“一地创新、全省受益”。

(二)加快工作推进。按照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总体节点要求,根据协同联动、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6月底前,完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涉及子事项的“全省一单”以及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子事项与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工作;7月底前,完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的前端页面开发,在池州市开展运行工作;8月底前,根据试运行情况,及时优化调整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运行模式,形成全省复制推广;9月底前,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在全省范围内稳定运行。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相关单位、办事机构要充分利用办理窗口、部门网站、新媒体等途径,线上线下广泛宣传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一网通办工作,积极引导残疾人通过“一网通办”办理相关事项,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一件事”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各级政务服务台工作人员、帮代办人员、窗口人员要积极做好引导,主动做好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理服务。各部门要积极总结、推广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残疾人 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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