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圣区冬季取暖用煤和颗粒子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文圣区冬季取暖用煤和颗粒子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文圣区冬季取暖用煤和颗粒子政府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98,680.00
最高限价(元):1,598,680
采购需求:
包1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吨) |
1 | 阜新原煤(燃煤) | 粒度1—5厘米;全水份≤12%;灰分≤23%;挥发分≥28%;含硫量≤1.0%;低位发热量4300大卡/千克;焦渣特征2-3。 | 1060 |
2 | 大同块 | 全水份≤8%;灰分≤15%;挥发分≥28%;含硫量≤1.0%;低位发热量≥6200大卡/千克;粒度10-20厘米。 | 189 |
3 | 阜新中块 | 全水份≤10%;挥发分≥30%;含硫量≤1.0%;灰分≤20%;低位发热量5500—5800大卡/千克;粒15-23厘米;焦渣特征2-3。 | 90 |
4 | 烟煤 | 粒度1—5厘米;全水份≤12%;灰分≤23%;挥发分≥28%;含硫量≤1.0%;低位发热量4600大卡/千克;焦渣特征2-3。 | 420 |
序号 | 单位 | 种类 | 预测数量(吨) |
1 | 教育系统 | | 353 |
| 罗大台镇中心小学 | 阜新中块 | 90 |
| 罗大台镇中心小学 | 大同块 | 3 |
| 沙浒小学 | 阜新原煤 | 260 |
2 | 文圣区工业和信息化事务服务中心 | | 60 |
| 拔立寨计量站 | 大同块 | 22 |
| 陆 甲计量站 | 大同块 | 14 |
| 西后黑计量站 | 大同块 | 4 |
| 高城子计量站 | 大同块 | 6 |
| 双庙子计量站 | 大同块 | 6 |
| 水 峪计量站 | 大同块 | 8 |
3 | 辽阳市文圣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 61 |
| 罗大台动监所 | 大同块 | 26 |
| 东郊动监所 | 大同块 | 13 |
| 小屯镇动监所 | 大同块 | 14 |
| 罗大台消毒站 | 大同块 | 8 |
4 | 小屯镇政府 | 阜新原煤(燃煤) | 800 |
5 | 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张书良种场) | 大同块 | 3 |
6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2 |
| 小屯所 | 大同块 | 38 |
| 罗大台所 | 大同块 | 24 |
7 | 文圣区罗大台镇人民政府 | 烟煤 | 42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使用方实际需求送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4,275,000.00
最高限价(元):4,275,000
采购需求:
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吨) |
生物质燃料 | 1.成分:花生壳、秸秆或木质等为原料,不得含有化学制剂、煤、金属、石头等一切非生物质燃料类物质。 2.颗粒直径:7-9mm; 3颗粒水份:≤10%; 4.颗粒密度:1-1.2T/m3; 5.燃料灰份:≤10%; 6.低位发热量:3500--3800大卡/千克; 7.颗粒长度:20--50mm; 8.硫含量:≤0.04; 9.破损率:≤1% 10.12小时内要货即到; 11.甲方现场随机抽取、验收并按合同约定送第三方检测; 12.装卸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13.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担 | 57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使用方实际需求送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5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一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十分钟内完成报价。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须提供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阳市文圣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辽阳市文圣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市文圣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 衍水大街38号
邮箱地址: lnwd1983@126
开户行: 工行中心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市文圣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葛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