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功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公告
关于武功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公告
按照《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4〕14号)文件精神,我局面向社会公开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要求。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补助3个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和4个家庭农场(其中省级1个)。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遴选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补助。
二、支持环节
1.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关键环节直接相关的软硬件建设等方面,支持合作社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用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不可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个合作社成员。
2.家庭农场:重点支持家庭农场从农业生产基础建设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关键环节直接相关的软硬件建设等方面,支持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用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不可用于弥补预算支出缺口,支付人员工资,购买种子(种苗)、农药、肥料、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
三、报名条件
1.县域内符合支持条件的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和各级家庭农场必须由各镇办推荐报名。
2.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征信良好。
3.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需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具有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
4.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需财务账务规范、有专人负责,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和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
5.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助残作用显著、最新一批次评定的各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牵头领办的合作社、联合社和各级家庭农场。同等情况下,对农机、粮油类或由退役军人、残疾人、农二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按照相关政策优先扶持。
6.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请补助资金不与其他中省同类或设施装备提升等支持内容高度相关的资金叠加享受。
7.两个项目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补助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8.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非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年度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两个项目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9.项目结束后,享受补助资金的合作社纳入陕西省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名录,享受补助资金的家庭农场需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记录奖补信息。
四、报名时间
从2024年8月26日上午9:00开始报名,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17:00结束,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 毅
联系电话:029-********
单位地址:武功县后稷西路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附件:1.武功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报名登记表
2.武功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报名要求
3.武功县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武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标签: 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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