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公告
武功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申报公告
根据《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第二批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4〕5号)文件精神,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要求。现将有关要求和报名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补助1个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和2个省级以上家庭农场。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对遴选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补助。
二、支持环节
1.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农业生产基础创建到加工、储运、营销、服务等全部生产运营中的关键环节的软硬件建设,(不包括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设施建设),合作社联合社培育、“空壳社”退出、家庭农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能力的提升与强化合作社发展等领域。不得用于购买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将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平均量化到每个合作社成员。
2.家庭农场:主要用于家庭农场开展农业生产、加工、运输设施设备建设(不包括办公室、围墙、路面等非必要、与生产不直接相关的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品牌创建、电子商务等环节以及必要的规范化建设、业务范围拓展与整合、家庭农场组建合作社、合作社模式化发展与能力提升等领域。不得用于购买种子(种苗)、农药、化肥、饲料、农膜、果袋等一次性农资。
三、报名条件
1.县域内符合支持条件的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含联合社)和省级家庭农场由各镇办推荐报名。
2.优先支持联农带农,益贫带贫作用显著,以粮油和主导产业生产为主或由退役军人、农二代(返乡大学生)领办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得与其他中省市同类或设施装备提升等支持内容高度相关的叠加享受。
4.两个项目年度内已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补助支持的原则上不享受补助。
5.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具有法人资格统一赋码,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征信良好。
6.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需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具有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制度上墙。
7.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需财务账务规范、有专人负责,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和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00至2024年8月30日下午17:00结束,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魏 毅
联系电话:029-********
单位地址:武功县后稷西路农业农村局经管站
附件:1.武功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报名登记表
2.武功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报名要求
3.武功县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武功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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