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号泵站排污管网改线施工招标公告
2号泵站排污管网改线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原工业园区2号泵站排污管网改线施工及施工监理已由五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室会议纪要【2016】16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五原工业园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施工GH-2016-040 监理GH-2016-监041
2.2工程名称:五原工业园区2号泵站排污管网改线施工及施工监理
2.3建设规模:工业园区2号泵站管网改线200米,农机制造产业园排污管网工程2000米。
2.4建设地点:五原县隆兴昌镇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符合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3.3投标企业须到招标单位进行备案,合格后方可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监理乙级及其以上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相应资质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符合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
3.3投标企业须到招标单位进行备案,合格后方可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施工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报名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表》或《区外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信息报送表》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准备三份加盖公司公章)
监理企业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证、注册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报名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表》或《区外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信息报送表》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准备三份加盖公司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09月19日至2016年09月23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在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资源交易厅(东厅)持以上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施工800元,监理8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建设单位: 五原工业园区管委会
办公地址:五原县隆兴昌镇
联 系 人: 樊俊峰 联系电话:153*****111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广华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临河区新华东街26号
联 系 人:贺文礼 联系电话:139*****610
2016年09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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