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大型餐饮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大型餐饮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人社局、消防大队、商务局:
现将《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大型餐饮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此通知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
开发区分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消防救援大队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
2024年7月17日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大型餐饮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贯彻能联尽联“进一扇门、查多项事”的工作要求,依据《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由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牵头,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制定2024年度“一业一查”大型餐饮行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抽查进度,于2024年9月20日前完成本次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二、抽查对象及职责分工
(一)联合抽查对象。为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大型餐饮行业市场主体。
(二)部门检查事项分工
1.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检查事项
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一般)、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一般)、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一般)、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一般)。
2.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检查事项
入库税款检查;纳税申报情况检查;发票使用情况;税务登记情况检查。
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事项
劳务派遣相关情况检查
4.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事项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是否确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5.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检查事项
餐饮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后厨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抽查方式
采取实地核查方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依照各执法类别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对象原则上按照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确定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人员由各部门按照本次工作的要求,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分别随机抽取。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参与本次联合抽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应严格按照牵头部门安排,圆满完成本次抽查任务。
(二)规范抽查纪律。通过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确定具体检查日期,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在检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三)公开抽查结果。联合检查行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原则,在检查任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自治区“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附件: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大型餐饮行业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抽查事项清单.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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