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自购物资询价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自购物资询价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18 09:25:33
投标截至时间:2024-09-25 16:00:00
内容: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采购物资
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 CR1104-XJ-2024-292)
一、项目概况:
项目所属于沈阳市于洪区,位于沈阳市四环路西侧,南侧为唯品会产业园。项目包括综合楼、宿舍楼、食堂、门卫、实训楼、风雨操场等共计9栋建筑。
二、询价物资信息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食梯、垃圾梯 | 额定载重量1350kg、额定速度1~1.75m/s、停层3、站数3、提升高度14.7m。 | 符合图纸规范要求 | 部 | 2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四环路辅路与新岭路交叉口西280 米 | 2024/9/25 | 含安装 |
合计 | 2 |
注:本次电梯采购含安装,报价应为含材料费及安装费综合单价,一票制结算(采购安装不能拆分报价,安装含在电梯里,统一开具电梯采购发票)。价税合计为物资的采购综合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送货运费、包装(含装车、卸车费)、安装费以及所需主辅材料费、试验费(含试验所需材料费)、备案费、政府验收费、水电费、二次搬运费、轿厢临时防护、临时库房、临时开梯、人员工资及奖金、操作人员劳保、管理费、人员保险、利润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凡现场使用该设备所需零配件及配套设施,无论是否在报价清单中有所注明,均视为已包含在乙方设备单价中,由乙方提供。乙方提供的设备应该是完整的、系统的,所需备件、部件、零件、工具都应该配备齐全,并与设备主机相匹配一致,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设备单价中。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对于增值税税率变动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保持不含税金额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合同总价款。
三、询价物资技术规范
1.技术标准:电梯的安装和施工应符合图纸要求及《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2002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2013的相关条款要求。
2.预埋件及机房预留孔详见具体电梯厂家技术图纸;电梯井道尺寸、底坑尺寸等与设备安装有关的土建尺寸,应该由所选用电梯厂家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垂直电梯井道中间钢梁的设计和材料由电梯厂家负责,安装垂直电梯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由电梯厂家负责提供和施工配合。电梯的参数,包括载重、速度、底坑深度、顶站高度等仅为示意,待甲方确定电梯厂家,并提供电梯样本后,于施工前与设计院沟通具体尺寸。
3.电梯层门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实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4.电梯间加压送风预留洞口需与楼梯放大图对照预留。电梯井道相邻隔墙,墙体下防设置至少600mm高C20混凝土,导墙宽度同墙厚。
5.轿厢内部装修要求:见精装修图纸或提出具体要求。
6.本电梯施工前应经甲方及厂方确认与生产厂家配合,所有预埋件均由厂家提供和设计对照结构及电气图纸施工。
7.电梯预埋件部位设置圈梁,具体标高详电梯厂家;
8.电梯底坑渗透结晶防水层1.0水泥基渗透结晶大于1.5kg/m,外涂1:2.5防水砂浆;
9.电梯井道、机房预孔洞施工前须详细核对厂家样本。
10.电梯呼叫盒等待厂家确认后,再确定具体位置。
11.产品技术配套资料齐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相关的证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必要文件。
12.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的质量保修期是指在工地完成试运转,经甲乙双方签订现场验收单之日起12个月。甲方对设备的验收并不意味着解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在设备调试安装运行后直至工程竣工后 12 个月内发现设备的质量问题,乙方仍然要承担责任(超过质量保修期的,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13.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瘟疫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应理解为不可抗力。
14.未详尽部分及不妥之处,最终解释权属询价发布人。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应符合以下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均具有经过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报价人或代理的厂商必须有足够的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质量检验报告。
5.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企业风险要求: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不接受采购人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参与投标;报价人在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7.其他要求:报价人可以代理一个或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报价,但必须具有有效代理证明或长期合作证明。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9.不接受询价发布人合同范本及条款的单位报价无效。
五、报价报名截止时间
1、本次报价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0:00。
2、凡有意参加报价人,请登陆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ccep.com)注册成为会员。
3、通过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ccep.com)首页“交易主体登陆”会员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6:00。
2、报价人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于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ttps://mmcrccep.cn)线上进行报价。
七、报价揭示
1、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9月25日16:00。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询价公告在铁建云采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2、本次询价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九、现场踏助
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报价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报价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十、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运杂费、安装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设备采购清单中约定的拟购设备及数量为暂定计划,甲方可根据施工实际对采购计划作相应调整,不能以设备采购清单作为结算的依据;设备采购清单中的合同金额为暂定金额,合同金额应以双方书面签认的结算单为准,乙方不能以设备采购清单中的暂定合同金额主张可期待利益损失;结算以甲方实际验收合格的设备数量为准(以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对账单作为结算依据)。
4.货物验收方式:以甲乙双方现场共同验收的质量合格物资数量为准。乙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物资清单、产品合格证、计算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必要文件。设备接收之前的所有风险和运输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办理设备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承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员、车辆、货物安全责任。包括办理承运货物以及为执行本合同而投入的相关机具的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的保险等。设备到甲方工地运输途中的货物安全、车辆人员安全、车辆超限、超载、超速等造成事故或罚款费用及货物运输途中因遮盖不当等对环境造成污染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罚款)均由乙方承担;乙方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积极配合并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在甲方管理人员指定的地点卸货,乙方或乙方指派的第三方人员由乙方负责保障其安全,对卸货中发生的损失及乙方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等)人员伤亡全部由乙方处理,甲方不承担责任(合同约定甲方自提货物的除外)。卸货完毕后由甲方管理人员签认。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规定,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甲方不承担责任。
5.单价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实行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结算,原材料价格不作调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国家税务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则对于增值税税率变动生效后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双方同意保持不含税金额不变,根据变更后的税率调整计算合同总价款。
6、货款支付方式:货款支付方式: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将设备的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甲方,甲方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且正常运行后,甲方出具书面验收记录。双方根据检验合格的设备及配件数量据实结算,乙方按双方结算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经甲方财务部门认证通过 6 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80 %;剩余货款(扣减5%合同总价作为质保金),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在 12 个月内付清。甲方扣留合同总价的 5 %作为设备质保金,甲方在设备质量保修期满后按保修条款的约定无息支付给乙方。
付款方式:甲方全部应付款项(含可能产生的利息、违约金等)均以银行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农行简单汇、信用证、铁建银信、浙商行应收款链、云信、中行融易达、平安好链等,甲方使用票据支付货款时,则乙方承担贴现所产生的利息和相关费用,乙方承诺不因甲方使用上述支付方式向甲方额外主张合同约定价格以外的贴息费用、融资费用及其他手续费等。全部款项支付前,乙方均应按照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开具发票或发票开具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7.发票要求:投标人须须根据询价人要求的开票时间开具税率为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电梯采购与电梯安装不能拆分开具发票,安装费含在电梯单价里,统一开具电梯采购发票)。
8.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日期起 60 天内有效。
9.其他要求:
因乙方内部管理问题、外欠款问题或其他原因引发甲方牵连被诉(诉讼或仲裁,含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协助执行等),每发生一起,甲方有权单方面从对乙方的结算款中扣减10万元违约金,无需乙方同意。如司法机关确认甲方应向第三人(乙方债权人等)支付对乙方的货款,乙方需配合出具委托付款文书,如乙方不配合出具委托付款文书,甲方有权根据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出具的协助执行文书、生效裁判文书向第三人支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乙方无权再向甲方主张此部分款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直接单方面在货款结算款中扣除;剩余结算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向乙方另行主张,乙方应额外承担追偿金额20%违约金。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包括对甲方到期债权在内的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若乙方擅自转让与本合同有关的部分或全部债权,则需向甲方承担转让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乙方保证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不一致时,按要求最高的标准执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严禁乙方将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转让债权额*30%。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于洪区职业教育中心新建校一期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沈新西路405号
技术答疑联系人:代晓东 电话:177*****605
其他事宜联系人:李笑 电话:184*****927
询价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9月18日
致: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 箱:
依据贵公司的要求报价如下: 询价编号:CR1104-XJ-2024-292
物资序号 | 项目 简称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标准或图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价格(元) | 增值税率或征收率 | 增值税税额(元) | 到站合价(元) | 发站 | 交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产品品牌 | |||
小计 | 出厂 单价(a) | 安装费、运费单价(b) | ||||||||||||||||
1 | 2=(a+b) | 3=1*2 | 4 | 5=3*4 | 6=3+5 | |||||||||||||
1 | 于洪区职业教育中心新建校一期工程施工 | 食梯、垃圾梯 | 额定载重量1350kg、额定速度1~1.75m/s、停层3、站数3、提升高度14.7m。 | 国标 | 部 | 2 | 13% | |||||||||||
合计 | 2 | 13% | ||||||||||||||||
说明: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检测验收费、损耗、利润、税费及其他到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 | ||||||||||||||||||
制造厂商全称: | 交货期: | |||||||||||||||||
其它说明:1.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3.必须采用一票制报价。 |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CR1104-XJ-2024-292沈阳市于洪区职业教育中心新建校一期工程施工项目食梯、垃圾梯询价采购安装公告.docx
标签: 物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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