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增机关、企事业保社保卡积分兑换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增机关、企事业保社保卡积分兑换券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增机关、企事业保社保卡积分兑换券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行政区域 | 霞浦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 09:3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8日至2024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塔山村鸿塘新村7号501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939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1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宁德山水大酒店三楼第五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郜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0*****073 | ||
采购单位 |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11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郜先生130*****07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塔山村鸿塘新村7号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5*****939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pdf |
项目概况
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增机关、企事业保社保卡积分兑换券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塔山村鸿塘新村7号501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939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024-019
项目名称: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增机关、企事业保社保卡积分兑换券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为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增机关、企事业保社保卡积分兑换券采购项目,预计总费用150万元。此次采购产品为投标人提供的超市兑换券(卡),单张券(卡)的金额由采购人指 定,具体商品份数和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兑换券(卡)可等值换购商品(如米、面、油、日用品、小型家电及日常生活用品等)。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保证金 |
---|---|---|---|---|---|---|---|
1 | 1-1 | 超市兑换券 | 1批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3)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4)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标委员会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委员会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零售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塔山村鸿塘新村7号501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939
方式:获取地点及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报名:①投标人应持授权委托书(法人须持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塔山村鸿塘新村7号501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5*****939)对本项目进行报名;②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至本公司,邮费自付,且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材料送达视为报名未成功,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3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18号(宁德山水大酒店三楼第五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11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方式:郜先生130*****0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恒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城南镇塔山村鸿塘新村7号501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135*****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郜先生
电 话: 13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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