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宾阳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6-J3-2628-CGZX)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宾阳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GXZC2016-J3-2628-CGZX)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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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宾阳县地方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0009),现对宾阳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宾阳县地方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J3-2628-CGZX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宾阳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办公区物业服务采购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74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还须具备物业服务企业正式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27日17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整。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12日10时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本中心财务(电话:****-*******、*******,传真:****-*******)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6年10月12日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2日10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本中心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二楼,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地方税务局
地址:宾阳县文化广场;联系人及电话:梁源,137*****802。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郑炜,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 广西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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