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公司本部招标代理入库机构的公告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公司本部招标代理入库机构的公告

公告内容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公司本部招标代理入库机构的公告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开进行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招标代理入库机构选聘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踊跃报名。

一、代理服务范围

(一)代理服务内容:承担公司本部所需物资类、服务类和工程类等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二)服务期限:1年,自公示期满开始起算。

(三)服务期满后,按服务效果进行动态管理。

二、入库代理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天津市或分支机构在天津市,执业规范,有固定营业场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专业完备的专家库,能根据公司需要及时组织各类专家论证;

(三)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四)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A以上、依法设立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

三、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规定期限内向天津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提交入库材料,内容包括(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一)入库申请表(附件1);

(二)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含招标代理业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备完善的招投标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等制度);

(四)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人员构成、部门设置、资产状况、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专业完整的各类专家库名单、数量类别等佐证材料;

(五)近3年主要案例的业绩证明材料(含业务合同),不得少于5个;

(六)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组织进行处罚(打印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七)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具备组织专家论证、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以社保截图证明,要够6个月);

(八)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附开标室,监控设备的照片);

(九)提供服务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证明体现其业务能力、服务质量的证明材料;

(十)承诺函(附件2)。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提交的如上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如发现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虚假材料,将直接被取消参选资格。

四、时间安排

(一)请各招标代理机构在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17点前将所需材料通过阳光采购平台线上提交;

(二)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如有必要将派人对相关代理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名不接受线下报名,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二)入选采购代理机构库的代理机构名单,我司将另行公告,未入选的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入选机构不再签订入选协议,具体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22-********


附件下载:附件1、 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下载:附件2、 承诺函.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招标代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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