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街道环卫一体化保洁招标公告

龙泉街道环卫一体化保洁招标公告


滕州市龙泉塔法律服务所受滕州市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龙泉街道环卫一体化保洁项目公开招标,现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投标。

一、招标项目:龙泉街道环卫一体化保洁项目

二、招标编号:TZLQJD-2016-001

三、招标内容:龙泉街道辖区24个涉农村居保洁(含8282户、31226人)

四、招标有关事项

(一)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招标人为龙泉街道,委托龙泉塔法律服务所,根据省市关于城乡一体化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招标文件。

(二)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三)招标公告的发布及投标人的资质条件

编制《招标公告》,在所涉村居公开栏进行张贴,并且同时在网上发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报名参加此次投标;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进行,并在投标前要求报名企业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办公室进行资质审核、备案,由此确定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所列工作的同时,可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道路保洁。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与城市建成区、全国中心镇、省改革试点镇以外的其他镇招投标的企业,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经营资质必须达到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并符合枣庄市城市管理局文件(枣城管字〔2015〕19号)的相关规定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段投标;街道不接受保洁企业、清运企业联合体投标。

5、中标企业不得对中标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四)招标保洁范围

1、村居范围内的街巷道路、河道坑塘、水域林带、广场绿地、桥梁沟渠、公共设施等区域的保洁、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杂草清除等卫生保洁工作。

2、村居连接路范围内的道路、两侧沟渠、水域林带、桥梁设施等区域的保洁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等卫生保洁工作。

3、保洁范围内野广告清理及高速公路沿线两侧的生活垃圾卫生保洁工作。

(五)技术标准

1、村居按照每85户配备1名保洁员,不足85户的村按照85户计算;村居连接路每1万平方米配1名保洁员;每个社区配备1名考核管理员。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1—2辆卫生巡查考核车辆。

3、所有车辆设备需配备芯片远程监督系统,管理人员需配备定位对讲通讯工具。

(六)清运方式

每8--10户配备1个240型垃圾桶,每7-10个村配备1辆与垃圾桶相配套的垃圾清运车,每天巡回收集。

(七)招标价格

价格不高于上一年度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保洁招标价格(128万元)。

(八)保洁标准

保洁标准按照《滕州市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滕办发[2016]11号)执行。

(九)招标期限

市场化保洁项目招标期限为5年,委托服务合同每年签订1次。

<!--[if !supportLists]-->五、<!--[endif]-->竞标人报名条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加盖单位公章)。资质审查合格后,需交纳报名费 500 元、竞标保证金 50000.00元 、履约保证金50000.00 元整(不计息)。

八、报名时间:2016年 9 月 19 日起至2016年 9 月 21 日16时止。

九、报名地点:滕州市龙泉塔法律服务所。

十、递交标书及开标时间:2016年9月24日。

十一、竞标地点:滕州市龙泉塔法律服务所

十二、竞标时竞标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竞标人一经中标,竞标即发生法律效力,并签订有关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若中标人反悔,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果竞标人串通他人,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一经发现,中标无效,保证金不予退回。若中标人反悔,部分或全部不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报名联系人:赵绪岭 联系电话:*******

龙泉街道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16年9月17日

电话: 邮箱: 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洁 环卫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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