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执法督察系统外围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执法督察系统外围设备招标公告

翼城县公安局执法督察系统外围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翼城县公安局委托,就执法督察系统外围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执法督察系统外围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LFZYG-1688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设备明细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注:招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供货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工。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资质证书。

8、提供翼城县公安局现有管控平台厂家接口对接协议授权书;

9、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的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公司三证副本原件必须提供(原件验后归还)和清晰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留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月26日

(北京时间9:00-11:00,15:3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1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多功能室评标四室(锣鼓大桥与滨河东路交叉口往北500米)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翼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3*****333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督察系统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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