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新合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海中路49号二层办公用房招租项目第二次挂网公告
如东新合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海中路49号二层办公用房招租项目第二次挂网公告
我单位现有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并参与公开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标的地点位于江海中路49号,原县政府对面,艺华通讯二楼,实测面积247.63平方米。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报名都可参与本项目。
(1)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凭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报名参与招租活动。
(2)个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招租约定
1、招租底价为:年租金2.898万元/年,无递增(因房屋室内装修改造需要,第一年租金减免3个月)。
2、招租方式:竞租者大于三家的(含),实行一次性报价,有效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最高报价者中标,若出现若干相同的最高报价,则并列最高报价者现场再次报价,但不得低于第一次报价,以最高报价者中标。如再次出现相同报价,则以此类推。若竞租人不足三家,招标人有权视情况而决定是否现场继续招租(若继续招租,竞租人为一家单位时,在底价的基础上必须进行一轮加价;竞租人为两家单位时,则采用最高价中标的原则确认中标人)。
3、租期:5年,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9年9月30日止。
4、用途:该房屋用途约定为办公用房,承租人不得随意增加及变更经营范围。
四、相关费用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竟租人必须自行用信封密封好并注明投标人名称,签到时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2. 竞租结束后,当场退还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后放弃投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竞租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采购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竞租人现场签到,投标资料附件等在“如东县供销总社官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该项目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六、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如东县政府*****会议室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9点至9时30分。
七、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竞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核查】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个人投标则无需提供】
(3)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表一));(若为个人投标则无需提供);
(4)报价单(格式见附表三)
(5)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表二)
(6)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表四)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正本一份,封袋密封,资料未全者,取消其竞租资格。
八、本项目租金交款方式:租金按年支付,承租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的租金,同时招标人向承租人提供租金收据,在以后的租赁期间内,乙方于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租金。
租金缴纳账号:如东新合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如东营业部,
九、有关事项的特别提示:
1、本次招租的租赁使用权期限为5年(2024年10月1日-2029年9月30日),出租建筑面积为247.63平方米。
2 、承租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付清第一年的租金,若三日内不能付清,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规定重新招标。
3、履约保证金:招标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其投标保证金5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承租方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承租人。
4、竞租人自行到现场进行考察,对店面的权属及现状做充分了解,充分预见租赁资产所可能的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为由提出减少费用或放弃中标等要求,投标则视同对现状充分了解。
十、本次未中标的竞租人如无违规行为,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当场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一、本《招租公告》如有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则补充条款或其它补充文件与本《招租公告》所列各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招标单位:如东新合供销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59*****594
标签: 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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