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与法学院关于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纪实项目的公示
传媒与法学院关于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纪实项目的公示
各班级:
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浙大宁理学[2023]44号)和《传媒与法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理工传法〔2023〕13号)的相关规定,现对2023-2024学年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纪实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联系电话:********
联系人:童老师
传媒与法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18日
标签: 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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