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清风苑食堂二楼餐厅委托经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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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清风苑食堂二楼餐厅委托经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下沙校区清风苑食堂二楼餐厅委托经营 采购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SZB-F(F)-C*****(CS)L

2.项目名称:下沙校区清风苑食堂二楼餐厅委托经营(非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工期要求不超过60天,响应供应商必须承诺合同签订之后,自入场施工之日起6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并试营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6月30日。委托经营期间如遇政府或采购人对餐饮进行重大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采购人提前一个月告知响应供应商终止合同,响应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按期撤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装修、设施、其他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最低限价

(分配比率)

备注

1

下沙校区清风苑食堂二楼餐厅委托经营

1

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本项目位于下沙校区金沙港生活区(文瀚路163号)清风苑食堂二楼,面积约3200平方米(以实际勘探为准),该项目所在生活园区师生约7300人。

4%

报价内容为食堂营业额分配比率,分配比率以百分比表示。采购人食堂营业额分配金额计算方式为:响应供应商承诺的食堂营业额分配比率×当月营业额。本项目食堂营业额分配比率最低限价为4%(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最后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

3.响应供应商具有集体供餐食堂经营案例(合同);

4.经磋商小组认定,响应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判定时间为准):响应供应商在餐饮经营活动中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在各类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响应供应商依然可以获取磋商文件,如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2.地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

3.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

4.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099********

财务联系方式:0571-********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caiwu@q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

5.响应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元;

响应供应商应于2024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并到帐(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财务室)。

交纳方式:转账、银行汇款等非现金方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银行账号:120*****099********

财务联系方式:0571-********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13:30:00(北京时间)

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8

备注:响应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30日13:30:00(北京时间)

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校园区学正街18号

采购项目及现场勘查联系人:吴老师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36*****053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李聪、蒋晗

项目联系方式:0571-********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附件信息:

标签: 餐厅委托经营 校区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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