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镇太平岭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农安镇太平岭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镇太平岭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SGC-*******。
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号。
3.项目名称:农安镇太平岭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02,187.00元。
6.最高限价:902,187.00元。
7.采购需求:
7.1采购内容:农安镇太平岭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项目地点:农安县农安镇太平岭村。
7.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电子邮箱获取);
3.方式:为方便潜在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号:173*****697@163.com ,联系人:赫彬,联系电话:173*****697(办公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为准。
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3.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开标一室。
3、方式:提交密封完好的纸质响应文件;
4、未密封完好或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个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农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农安县农安镇
联 系 人:张国庆
联系电话:138*****757(办公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龙湖天泽大路地块一期13#【幢】2单元804号
联 系 人:赫彬
联系电话:173*****697(办公电话)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赫彬
电 话:173*****697(办公电话)
4.监督部门:
监管部门:农安县财政局
电话:0431-********
来源:吉林省中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赫彬
复审:张国庆
终审:谢佳慧
来源:吉林省中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初审:赫彬
复审:张国庆
终审:谢佳慧
采购人名称 | 农安县农安镇人民政府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农安县农安镇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中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龙湖天泽大路地块一期13#【幢】2单元804号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安镇太平岭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90.2187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7.1采购内容:农安镇太平岭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7.2项目地点:农安县农安镇太平岭村。 7.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4-09-19 09:0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平台开标一室。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网上获取(电子邮箱获取);方式:为方便潜在供应商,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至代理机构邮箱(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电话),邮箱号:173*****697@163.com ,联系人:赫彬,联系电话:173*****697(办公电话),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以收到电话通知及电子邮件为准。3.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3.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文件售价(元) | 50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4-09-29 13:0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4-09-29 13:00 |
地点 | 吉林省中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赫彬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标签: 内道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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