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山公安分局青秀山景区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竞价公告
青秀山公安分局青秀山景区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竞价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青秀山公安分局青秀山景区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8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文平 178*****01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9-18 12:05 - 2024-09-21 12:05
采购单位: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青秀山公安分局青秀山景区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视频会议系统及会议室音频系统; 参数要求:青秀山公安分局青秀山景区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包括:公安应用LED显示屏1套,显示面积:长4.16米2.24米=9.32㎡模组数量:长13*高14张=182张;智能储物柜1组,规格:长4800*宽400*高1900mm,一主柜三副柜结构;户外Q2.5pro全彩LED显示屏1套,显示面积:长2.56米1.6米=4.1㎡模组数量:长8*高10张=80张;安防教育设备终端一体机1台;机柜1套,规格:24U,配备1个PDU;内外双网络接入设备1套;千兆网络交换机2台;UPS电源1套,企业级UPS不间断电源3KVA/2.4KW;12口采集站1套;专业全频音箱4只;12路专业调音台1台;专业功效2台;数字音频处理器1台;反馈抑制处理器1台;一拖二无线手持话筒1套;8路电源时序器1台;数字触摸屏会议发言系统主控机1套;方形大触摸屏主席发言单元1支;方形大触摸屏代表发言单元7支;辅材1批,施工需要的辅材,如网线、电源线、管材、水晶头、螺丝;施工安装与调试,涉及本次项目的硬件实施安装及调试,包括LED显示屏、机柜、内外双网络接入设备、千兆网络交换机的安装调试。;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20 | - |
附件: 青秀山公安分局青秀山景区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需求.xlsx
响应附件要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完成将产品运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完成设备系统安装调试验收。
二、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址交货和安装设备。
三、保修期:产品免费保修期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四、本项目技术参数表内带“★”号条款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者无法正常交货影响业主使用的,可作为废标处理。
五、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报价前需仔细阅读项目采购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中标供应商,将根据在线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推送报价信息、禁止报价等,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采购单位有权将在线询价单中的商务要求列入合同条款,否则有权拒签合同。
六、采购人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本构成分析,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及相关证明材料,市场上类似价格交易的案例),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其视为无效竞价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市 青秀区 津头街道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南路35号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分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青秀山公安分局青秀山景区警务室信息化设备采购 | 商务条款: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完成将产品运送到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完成设备系统安装调试验收。 二、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的地址交货和安装设备。 三、保修期:产品免费保修期1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配件。 四、本项目技术参数表内带“★”号条款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者无法正常交货影响业主使用的,可作为废标处理。 五、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报价前需仔细阅读项目采购的技术及商务要求,评估自身履约能力,谢绝恶意低价、不按要求报价、中标后无故放弃、不按合同履行等违约行为。对出现此类行为的预中标供应商,将根据在线竞价违约处理规则,依法依规提请政采云平台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停止推送报价信息、禁止报价等,并记入政府采购诚信档案。采购单位有权将在线询价单中的商务要求列入合同条款,否则有权拒签合同。 六、采购人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成本构成分析,包括进货成本、管理费用、人员成本构成、物流运输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和利润及相关证明材料,市场上类似价格交易的案例),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其视为无效竞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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