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大目湾新城来薰路建设工程(门前塘大坝~乐渔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象山大目湾新城来薰路建设工程(门前塘大坝~乐渔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登记号:16GC06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大目湾新城来薰路建设工程(门前塘大坝~乐渔路)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大目湾新城来薰路建设工程(门前塘大坝~乐渔路)-绿化工程
建设地点:位于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区域
项目规模:绿化总面积约3777.68平米
工程造价:约81万
计划工期:8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工程(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
(三)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年 9 月 22 日16时3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项目负责人师或开标时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被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象资交管办[2016]5号)规定有扣分情形的,按文件规定扣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7 日至2016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证,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http://ggzyjy.xsbm.gov.cn下载),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有效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5、《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以上1-5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 9 月 7 日至2016年 9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持单位介绍信和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6.投标保证金
6.1金额: 人民币1万元
形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6.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23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联系电话:****-********。
6.3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及【2014】5号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26 日 9 时00分,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大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大目湾新城天安路1111号
联系人:孔利
电话: ****-********
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象山丹城城站路9号
邮编:315700
联系人:赖欣妍、何政毅
<$[信息内容]>end标签: 绿化工程 大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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