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81c2eeb2-150a-4490-a969-a********a2d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81c2eeb2-150a-4490-a969-a********a2d
建设规模: 1.孟定清水河口岸国境连接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基础设施,道路总长为1718.746米;2.孟定清水河口岸边检查验货场缓冲区建设项目,占地约39.95亩,建设内容为入关货车的缓冲、消杀通道及边检区,包含7组入境前置拦截口(车辆信息采集、喷淋消杀等通道)、设备房--座 120平方米、边检大棚一座 1795 平方米、货车停车位等。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实际建设内容为准。81c2eeb2-150a-4490-a969-a********a2d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市政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9-18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883-*******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9 月 18 日09时00分至2024年 9 月 24 日18时00分,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网上确认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经办人: 李昀
办公电话: 147*****06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艳云
办公电话: 0872-******* 移动电话: 188*****08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240**********
标段名称: 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孟定清水河口岸功能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9-24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0-09 09:00
开标地点: 1号开标厅(耿马县)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要求据实完成本建设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并取得相关评审及批复,以及施工全过程设计及协调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工作。 (2)施工部分要求:完成本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完成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所包括的主体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2)其他:按照发包人的工作要求、提报施工图预算,协助办理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工程质监备案、工程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竣工资料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等其他与建设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工作等。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赔要求。项目建设时序:以上项目建设内容按“统一规划、设计、建设”的模式,由招标方确定具体建设内容和规模。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耿马自治县孟定镇清水河口岸。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合计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三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如不同时具备的,可组成联合体):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工程类工程师职称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证且注册在本单位,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有明确的总投资、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1)设计单位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总投资金额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或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有明确的总投资、时间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注:2024年1月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其他: 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联合体单位。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财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2)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3)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主要成员: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4)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主要成员:详见《设计人员配备表》,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4.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影响(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信用情况且未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网页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文件规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诺,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实际控制人有存在法律纠纷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投标人提供的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其他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必须与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一致,并提供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如果中标后派住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有任何一位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诺)。 (2)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应说明设备来源、目前状况、停放地点等,并且需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自行承诺)。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0-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4-09-14 11:58:21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功能提升 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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