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岫岩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招标公告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岫岩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岫岩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2024-09-19 至 2024-09-25
撰写单位:辽宁鑫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撰写人:刘典鑫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岫岩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岫岩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普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岫岩县境内不可移动文物普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66,733.50
最高限价(元):564,270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此次文物普查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以乡(镇)为基本单元,逐村实地开展文物调查。全面掌握全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情况、环境状况等,对已认定、登记的563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同时调查、认定、登记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第二阶段: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建立岫岩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档案,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制《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报告》,完善不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普查对象名称、空间位置、地理坐标、保护级别、文物类别、年代、权属、使用情况、保存状况等。

履约期限: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第二阶段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及条件:第一阶段完成,岫岩境内全部文物数据采集完成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第二阶段完成,岫岩县境内全部文物普查数据采集后利用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采集软件上传至省平台成功后支付剩余合同价款。

验收标准:以相关文件执行规定,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验收程序: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报告:依法提供。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第二阶段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5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岫岩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投标单位不到现场参加招标会议。参与投标的投标单位可使用“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参见,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进行注册,参加开标会议时登陆“腾讯会议”APP。(腾讯会议会议号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3、投标单位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将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发送至liaoningxinfu@163.com,并承诺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可加密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其响应无效。
4、投标单位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单位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单位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为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开评标,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单位需自行对报价进行解密,如开标会议开始后30分钟内投标单位未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投标单位未提供有效报价,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6、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答疑(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 岫岩满族自治县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兴隆办事处洋河沿村世通毓园三期17号楼东1单元3层东侧
联系方式: 0412-*******
邮箱地址: liaoningxinfu@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岫岩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鑫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0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典鑫
电 话: 04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境内不可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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