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景观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广灵四路新市路段监理招标的谈判公告

谈判公告:景观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广灵四路新市路段监理招标的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景观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广灵四路新市路段监理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含综合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景观道路改造工程(一期)广灵四路新市路段监理招标

2、招标编号:SHXM-1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0-16-1638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监理范围:广灵四路新市路范围的景观道路改造的施工监理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室外设施、道路两侧立面改造和景观灯光等工作的施工监理,具体见监理大纲项目地址:广灵四路新市路范围,广灵四路由广粤路至新市路,新市路由汶水东路至中山北一路监理周期:90日历天。

5、交付地址:广灵四路新市路范围,广灵四路由广粤路至新市路,新市路由汶水东路至中山北一路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5934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5934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9-2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10-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施工监理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10-09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10-09 09:30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飞虹路518号2号楼204会议室

2、谈判地点:飞虹路518号2号楼204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供应商另需携带CA证书。与CA证书相匹配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虹口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地址:飞虹路518号2号楼201室
邮编:200086邮编:200086
联系人:吴大庆联系人:吴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信息:
附件1: ********82%22);">市容局=景观道路监理=谈判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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