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2024年在役站库HAZOP分析及SIL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公司2024年在役站库HAZOP分析及SIL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福建公司2024年在役站库HAZOP分析及SIL评估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TC2487ET2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油气站场工艺安全分析工作的通知》(生产函〔2024〕18号)的要求,需要对福建公司所辖16座在役输气站及4座输油站库开展HAZOP分析及SIL评估。对各站库工艺系统及其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评价,辨识工艺系统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且根据HAZOP分析和SIL评估结果提出改善建议,采取适当的针对性安全防护措施,使工艺系统更安全。
标段编号:01
文件发售金额(元):*****
标段内容: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油气站场工艺安全分析工作的通知》(生产函〔2024〕18号)的要求,需要对福建公司所辖16座在役输气站及4座输油站库开展HAZOP分析及SIL评估。对各站库工艺系统及其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评价,辨识工艺系统里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且根据HAZOP分析和SIL评估结果提出改善建议,采取适当的针对性安全防护措施,使工艺系统更安全。 2.2 招标范围 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长汀分输站、龙岩分输清管站、漳州分输清管站、海沧分输站、同安分输站、泉州分输清管站、仙游分输站、莆田分输站、福清分输站、福州末站、东田清管站、南安联络站、安溪分输站、南安分输站、永春分输站、德化分输站、兴闽输油站、石湖山输油站、东孚输油站、泉港油库开展HAZOP分析工作,工作范围为各站场内。 (2)对漳州分输清管站、同安分输站、兴闽输油站、石湖山输油站、东孚输油站、泉港油库开展SIL评估工作,工作范围为各站场内;对SIL定级分析有SIL要求的联锁回路开展SIL验证工作。 (3)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分站场出具HAZOP分析报告,SIL定级分析报告、SIL验证报告;过程包含前期资料分析和调研、组织分析评估相关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分析结果及建议汇总、形成报告等。 2.3 服务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龙岩市、漳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后,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5 标段划分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无。 3.3 财务要求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年度(2023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业绩要求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 HAZOP 分析或 SIL评估业绩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项目验收文件的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项目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不予认定。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 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HAZOP主席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TUV认证的功能安全工程师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石油化工工程 HAZOP分析或 SIL 评估业绩至少1项。 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姓名、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2)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盖章证明文件;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2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1)承担本项目 HAZOP 分析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 HAZOP 主席证(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2)承担本项目 SIL 评估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取得功能安全工程师证书或 SIL 评估执(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可兼任 HAZOP 分析项目负责人或 SIL 评估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为不可替换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3.8 其他要求 3.8.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联系人:董俊珩
联系电话:158*****166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诗航
联系电话:136*****575
电子邮箱:wangshihang@cntcit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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