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华苑科技园档案室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华苑科技园档案室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华苑科技园档案室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8日 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华苑科技园档案室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为天津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档案室租赁项目。海泰大厦107室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天道8号海泰大厦一楼,现为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档案室。根据实际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租赁海泰大厦107室作为档案室使用。 海泰大厦107室位于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天道8号海泰大厦一楼,建筑面积2597.26平方米。 供应商需保证甲方所租赁区域具备完善的恒温、恒湿、坚固、安全、卫生、通风、照明、通讯、消防等配套设施,要求房屋建筑和设备设施完好,物业管理服务到位。 本项目租赁期限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 31日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42.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该项目符合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对华苑科技园档案室租用项目的需要。按照实际需求,租赁海泰大厦107室作为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档案室使用。海泰大厦107室唯一的产权及经营单位是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租赁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海泰大厦107室。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5号楼2-3层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王勇浩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日新道188号 联系电话:138*****55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附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资产管理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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