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六亩山畈土地经营权租赁第三次
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六亩山畈土地经营权租赁第三次
竞租公告
本竞租项目名称为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六亩山畈土地经营权租赁(第三次),出租方为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4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在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1、标的是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六亩山畈土地经营权,面积约50.32亩,土地所有权归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出租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租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竞租方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出租方不承担竞租方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2、租赁用途及要求:水田一年一季必须种植水稻;旱地一年一季必须种植小麦。(不准种植花木、茶叶、果木等经济作物,不得抛荒,不得新增非粮化,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无偿收回。)
3、租赁期限:2024年(合同起订之日起) - 2028年12月31日。
4、租赁价:年起始租金见下表。租金一年为一期,共五期。第一期2024年(合同起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待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清;第二期 2025 年 1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付款日期于第一期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第三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12 月 31 日止、第四期为 2027 年 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日止、第五期为 202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12 月 31 日止,付款日期以此类推。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在首期基础上分别上涨3%,6%,9%,12%,一年一付。
标号 | 地 址 | 类别 | 产权证 | 土地面积(亩) | 年起始租金(万元/年) | 租赁年限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1 | 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 | 水田 | 集体 | 50.32 | 1.2077 | 2024年(合同起订之日起)- 2028年12月31日 | 0.1 |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标的物面积约50.32亩,竞租年限为2024年(合同起订之日起) - 2028年12月31日,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1.2077万元,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作无效报价处理。承租人有义务对全部土地进行合理经营,不得在承包土地中挖塘、养鱼、取土、建造固定或临时建筑物,不弃耕撂荒。水田一年一季必须种植水稻;旱地一年一季必须种植小麦。(不准种植花木、茶叶、果木等经济作物,不得抛荒,不得新增非粮化,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无偿收回。)
(2)以上标的物亩数、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竞租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赁期为五期,第一期2024年(合同起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待合同签订后7日内付清;第二期 2025 年 1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止,付款日期于第一期到期前一个月内付清;第三期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12 月 31 日止、第四期为 2027 年 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日止、第五期为 202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12 月 31 日止,付款日期以此类推。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在首期基础上分别上涨3%,6%,9%,12%,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并与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缴纳成交承包款,其履约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14天内付清(不计息)。
(4)合同签订时间:成交确认书发出7日内签订。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年满18周岁和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2.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会议室。
每标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竞租保证金汇款单(银行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 0.1万元(壹仟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须在报名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一村村办公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长乐支行,账号:201*****1500052。未中标者五天内退还竞租保证金(不计息);中标者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租保证金收据、报价书参加竞租会议;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租保证金收据、无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
6.不按规定提交标的款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 联 系 人:钱玉祥 联系电话:135*****819
竞租代理:韦晓明 联系电话:182*****203
8. 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9. 竞价公告发布于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zzj.gov.cn/col/col*******/index.html。如有变更,以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更正公告为准。
出 租 方:嵊州市长乐镇长乐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竞租代理:浙江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8日
标签: 租赁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