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屏障大理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屏障大理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屏障(大理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屏障(大理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勘查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工程项目涉及治理大理州共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096.02hm2、图斑884个,消除矿山地质环境隐患213处,统筹采用废弃堆场整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土壤重构、植被重建、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等工程措施实施治理,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并建立相应的监测与后期管护制度。估算总投资*****.54万元。
2.2 招标范围:
(1)勘查设计部分:完成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屏障(大理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测量、权属调查、勘查等相关工作内容;完成项目工程设计、预算编制、设计变更工作,出具相应的全套勘查设计成果文件;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以合同签订为准。
(2)施工部分:按照招标人审核通过的设计成果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长江重点生态区川滇生态屏障(大理州)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土地复垦利用工程、配套工程、后期管护等。
2.3 招标规模:约*****万元;
2.4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大理州。
2.6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1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12月31日
2.7 其他:
2.7.1工期:工程实施周期为三年(包含勘查、设计、施工所需的全部工作时间),2024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不低于405.96hm2,2025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不低于424.99hm2,2026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面积不低于265.07hm2;项目后期管护年限3年。
2.7.2质量要求:(1)勘查部分:勘查成果资料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并出具完整的勘查报告以及满足项目设计的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2)设计部分: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保证设计文件符合实施方案目标、施工图满足施工要求。
(3)施工: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工程质量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其他:
3.4.1资质要求:
投标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测绘甲级资质(专业类别不限);②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原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在有效期内依旧有效);③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投标单位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4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的企业,按照企业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3.4.5信誉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21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6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业工程或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4.7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岩土工程或水工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4.8勘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和岩土工程或水工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3.4.9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岩土工程或水工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注:勘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水工环地质类专业包括:①水工环,②水工环地质,③水文、工程、环境地质,④水文、环境、工程地质,⑤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⑦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⑧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⑨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⑩环境地质,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及环境地质,?包含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中任意一种。
3.5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环境修复或矿山修复或地质灾害防治类的施工或总承包业绩(生活垃圾处置、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业绩不属于该类业绩),业绩需提供①公告公示媒介网络查询截图打印件、②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③合同协议书复印件。(①②③同时具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请于2024年9月15日至 2024年9月25日17:00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大理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dl),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大理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dl?page=dl)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9:30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大理州”)(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dl?page=dl),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0872–*******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洱河南路滨海俊园1栋A单元302室
联系人:李九江、赵家智、原玮琳
联系电话(传真):087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生态修复 施工总承包 勘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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