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氧化钾招标公告
氢氧化钾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16-08-0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氢氧化钾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氢氧化钾采购。涉及1个品种,主要用于科聚车间生产歧化松香酸钾、助剂车间生产氢氧化钾溶液使用。招标人使用工况原因,对氢氧化钾的需求具体时间、数量不能确定和存放环境的限制,采用招标采购后与成交单位采用签订合同后以规定时间段内分批交货的方式。
本次招标为:氢氧化钾,数量300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0.5万元(含增值税率17%),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交货地点: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助剂车间。
供货需求说明、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始到货,自合同生效后十个月内到货完毕,每月到货约40吨,具体交货时间按照买方生产实际通知。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结算数量计算方式:按买方实际接收的过衡数量为准(吨)。
付款结算:按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制度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出具发票及买方出具入库单办理财务挂账付款,40%承兑汇票,60%电汇。
供货产品生产包装执行标准:包装运输标准符合BG/T 1919-2014 工业氢氧化钾标准。
签订合同方式:中标方与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项目单位: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业务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企管法规处处。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尚志勇,联系方式:0459-*******。
2、招标范围: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氢氧化钾 | 详见技术指标 | 吨 | 300 | 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到货 |
3、主要技术要求和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氢氧化钾原料指标《技术指标》
指标名称 | 指标数据 |
外 观 | 白色片状固体 |
氢氧化钾(KOH)质量分数/% ≥ | 90 |
碳酸钾(K2CO3)质量分数/% ≤ | 0.5 |
氯化物(以CL计)质量分数/% ≤ | 0.005 |
硫酸盐(以SO4计)质量分数/% ≤ | 0.002 |
硝酸盐及亚硝酸盐(以N计) 质量分数/% ≤ | 0.0005 |
磷酸盐(以PO4计)质量分数/% ≤ | 0.002 |
铁(Fe)质量分数/% ≤ | 0.0002 |
硅酸盐(以SiO3计)/% ≤ | 0.01 |
钠(Na)质量分数/% ≤ | 0.5 |
铝(Al)质量分数/% ≤ | 0.001 |
钙(Ca)质量分数/% ≤ | 0.002 |
镍(Ni)质量分数/% ≤ | 0.0005 |
重金属(以Pb计)质量分数/% ≤ | 0.001 |
包装运输标准符合BG/T 1919-2014 工业氢氧化钾标准
付款方式:1、以买方实际接受的过衡数量为准
2、货物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出具发票及买方出具入库单办理财务挂账付款,40%承兑汇票,60%电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生产商需提供:①营业执照(范围含通用化工或者氢氧化钾);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能开17%增值税发票);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④)项可不提供)⑤银行开户许可证;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⑦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含腐蚀品或氢氧化钾);
2、代理商需提供:①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含通用化工或者氢氧化钾);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④)项可不提供)⑤银行开户许可证;⑥代理授权书;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含腐蚀品或氢氧化钾);⑧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企业资质1中的1-7项;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用于ABS装置或ABS配套装置成功使用业绩,附用户清单、联系方式、用户评价报告(至少含有该产品使用评价结论及使用装置名称)、合同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7日,上午8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17时0分,在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315房间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税),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标书费购买凭证到招标书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招标资料费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号汇出,存入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帐户。
3、招标资料费发票将在开标时由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统一发放。未参加开标仪式的投标人,请在项目开标后联系本项目负责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2日14时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不得重复使用,每一个项目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限本项目使用。
4、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报名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否则评审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七、开标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
招 标 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尚志勇
电 话:0459-*******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 邮 编: 163714
联 系 人: 李华锡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Lihx01-ds@petrochina.com.cn
招标资料费与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昆仑银行大庆石化支行
帐 户 名: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0018
履约保证金提交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大庆雪龙石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大庆卧里屯支行 账 号:090506 ******* 080907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 9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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