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航NFC100%橙汁第二次采购公告

厦航NFC100%橙汁第二次采购公告

厦航NFC100%橙汁(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受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对【MFZC********】厦航NFC100%橙汁(第二次)项目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2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1: 项目名称:厦航NFC100%橙汁(第二次) 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1.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的

含税限价(元)

拟购数量(瓶)

技术参数

1

NFC100%橙汁

6.5

******

符合NFC果汁标准要求,产品常温存储。规格300-330ml/瓶,产品质量符合GB/T*****等相关标准要求,外包装符合GB7718相关规定。

总限含税价:325万

主要技术要求

1 技术标准

1.1 标准要求

1.1.1 ★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其质量技术指标按GB/T*****-2014《植物饮料国家标准》执行;在本项目谈判期间及合同执行期间,国家、地方、行业如颁布新技术标准,以新标准为准。

1.1.2 以上标准如存在矛盾的,以标准较高者为准。

1.2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

1.3 所有样品的技术要求分为中文标识、内在质量和外观缝制质量技术要求等,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1.4 投标人所投样品的制造标准、环保要求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现行我国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1.5 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样品质量不应低于本项目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招标人有权退货及拒付货款,并保留追诉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1.6 招标人有权委托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样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若检测结果达不到招标要求,中标人必须更换合格的产品直至通过检测,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以及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1.7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均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技术秘密等权利)。若任何第三方针对中标人根据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行为提出知识产权侵权指控,中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如果招标人因为第三方的侵权指控遭受了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生效法律文书要求招标人承担法律责任等),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1.8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9 投标人应明确投标产品和招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商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商务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并列于《技术规格和商务响应表》中。

1.10厦门≤3天、晋江≤4天;福州、杭州≤5天;天津≤7天。能及时响应应急保障需求。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福州、杭州、晋江、天津等基地,或根据甲方生产需要逐步增加的其他配送点。

以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2 验收条件

2

2.1 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样品、产品原产地等级证书、厂家货物标准说明、检测报告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2.2 产品须根据招标人的订单要求100%验收合格,招标人应在货到后当天进行验收,如出现产品质量、包装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则在验收之日做退货处理,中标人须再组织其他批次产品进行配送供配餐部抽查验收。由于每批次进货产品使用周期不固定,对需投入配餐生产使用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招标人配餐部将通过招标人采购管理部质量投诉流程进行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中标人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根据合同追溯中标人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委托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中标货物的材质、质量等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要求将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关系并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退回招标人所有已收款项,并赔偿招标人的所有损失。

2.3 保质期>1年,到货时剩余保质期须超过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一;保质期≤1年,到货时剩余保质期须超过保质期限的四分之一;保质期≤4个月,到货时产品距离生产日期的期限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2.4 NFC果汁,产品同一批货须同一批次生产,应按生产日期的先后顺序送货,当期到货产品生产日期不得早于前一批次到货产品生产日期。

2.5 验收时中标人必须派代表参加。

2.6 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含第三方检测费用)。

(三)主要商务要求

1

2

3

3.1 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等基本情况的说明,以及投标人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货物供货业绩有效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 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货物说明一览表、供货范围清单、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售后服务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等。

三、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要求第2项。

四、投标要求

1、本项目共分为1个合同包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材料构成说明、工艺流程说明、性能说明、产品标准、主要质量参数等相关资料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等资质证明资料。

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不得降低招标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档次,其质量等级、制造、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

4、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进行逐项响应。

5、投标人应明确投标响应情况和招标要求存在正负偏离情况。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

7、投标样品要求

7.1样品要求

7.1.1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下表要求提供样品,投标人须在标书中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技术参数报价。

序号

产品名

样品数量

种类要求

1

NFC100%橙汁

10瓶

1种

7.1.2投标样品必须剔除所有能透露投标人信息的标识(如厂标、品牌等)。

7.1.3 中标人的样品将移交招标人,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投标人所提供的样品均用于现场评审使用,不再予以退还,评审时对样品将进行破坏性检验,对此投标人应无异议;

7.2样品送达要求:

送达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五楼512办公室。具体样品存放地点将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现场引导投标人摆放整理完毕。联系人:温小姐:199*****821。(只支持顺丰快递或送货上门)

送达时间:开标当天9点前,请提前安排好。可提前送达。

7.3样品的标识:投标人须自行对样品进行分类封装,因样品标识不清、样品混乱导致评标委员会做出不利评审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中标人履约期间提供的产品与样品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还须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以上投标要求若需要提供证明文件、材料的,均应在投标材料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报价要求

1. 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

2. 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报价应为货物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交付完毕所有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及包装物生产制造、包装、运输、装卸、采购保管、人工、配送、保险费、售后服务、资料图册提供及伴随服务等费用。所有报价均应已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投标人应自行核算项目正常、合法运作及使用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 投标人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招标人收取任何费用。

4. 投标人对本项目只能有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5. 《招标货物一览表》当中涉及的产品数量均为预估量,最终供货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下单数量,以本次招标中标单价据实结算。相关风险投标人应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投标人不得因此拒绝签署或履行合同。

六、服务期及送货要求

1. 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七、知识产权

投标人必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中标货物过程的任何时候不受到知识产权或版权的纠纷,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持《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订立的基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下列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无效:

合同包1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分公司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2.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不存在被招标人列入不诚信/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被招标人处罚不得参与招标项目的情形
5.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能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载明“合格投标人”的规定
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产品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测合格的报告。 投标人是代理商/经销商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项目授权文件或代理经销证明文件、产品检测合格的报告,以及产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即日起】起至【2024-09-30 09:00:00】

2. 获取方式:欲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先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本文件后续所述电子平台均指该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在线支付平台服务费,否则其投标(响应)将被拒绝。本项目只接受在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以加盖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如未在平台注册,请先按平台要求进行注册,注册免费,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70-5191。

五、CA证书办理及绑定

1. 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

2. CA的办理方式: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网址:https://hexingtianxia.enjoy5191.com/home),选择“CA 办理”,按照指南引导进行办理,办理指南详见“用户指南”栏目。

3. CA驱动下载:CA办理获取后,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在“用户指南”栏目内下载安装CA驱动程序。

4. CA证书的绑定:在完成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插入CA介质,点击“我的账号”-点击“Ca 绑定”,进入Ca 绑定页面,点击左上角的“+Ca 绑定”,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成功后,可使用CA密码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 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0 09:00:00】。

2. 递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3. 逾期在合行天下·厦航可持续发展全国公共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2024-10-10 09:00:00】

2. 开标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五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199*****821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五楼

联系人:温小姐

联系电话:0592-*******

九、质疑、投诉反馈途径

质疑/投诉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所提供的质疑/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质疑/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质疑有效期内将有效的质疑材料通过书面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质疑材料受理单位: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受理地址:厦门市湖里区花屿路3号厦航新生产基地机务楼419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0592-*******,邮箱:cgjd@xiamenair.com

如投标人对质疑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质疑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东黄路321号

电话:0592-*******,邮箱:xhcgb@xiamenair.com

质疑有效期时限

阶段 质疑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日前提出质疑
招标文件发布阶段 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0日前提出质疑
评标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质疑
(质疑、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质疑承诺及格式指引)

厦门航空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厦门市,湖里区,天津,杭州,福州,厦门,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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