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宁津县前艾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监理标,检测标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宁津县前艾灌区节水配套改造监理标,检测标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YHA2016-709
1、招标条件
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宁津县前艾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经德州市水利局以“德水农[2016]24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宁津县灌区管理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监理标,检测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宁津县前艾灌区银家干渠长3.4km,青积务干渠长5.27km渠道开挖疏浚;后艾支渠1长1170m、支渠2长1170m、支渠3长580m,王纸支渠4长2680m渠道衬砌防渗。农桥改建9座,包括李士固干渠上5座、青积务干渠上3座、赖向安干渠上1座;改建泵站1座。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监理标:监理标
施工和保修过程监理
其他工程标:检测标
检测材料、设备及成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监理标: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纪、违规现象;
2、具有近三年(2013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
3、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本公司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检测标:
1、质量检测标投标人要求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及以上资质,拟投入本工程所有检测人员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
2、通过山东省水利厅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备案,具有同类工程检测经验。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30日至2016年10月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监理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检测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代理人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用A4纸按序统一装订) ,资质证书副本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2)报名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01A招标一部)
(3)开标地点:山东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6.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16-09-30 00:00:00~2016-10-04 24: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6.3 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份
(开户名: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济南市市南支行;账号:****************1)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津县灌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李俊光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39*****32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163.com">h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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