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可视喉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可视喉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内容: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可视喉镜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万元)

预算总价

(万元)

备注

可视喉镜

1

2.6

2.6

麻醉科

四、参数要求:

▲1.采用一体式设计,主机与镜头不可拆卸、分离,方便清洗消毒。

2.显示器转动角度:前后转动最大角度≥140°±10°,左右转动最大角度≥270°±10°;

3.空间分辨率:≥6.5 lp/mm(线对/毫米);

4.色彩还原能力:≥4级(即4分);

5.景深:10-80mm;

6.视场角:≥60°;

7.视向角:0°±10°;

8.光照强度:≥600lx;

9.光源色温:≥5000K;

10.手柄插入部:圆弧半径:75mm±5%,误差:±5%;

11.支持自动白平衡调节,显示屏亮度可调,LED亮度可调,满足不同环境下使用;

★12.设备可适配≥5种型号窥视片(喉镜片),规格至少包含:婴儿、儿童、成人、大成人(肥胖或大体重患者)、困难气道;满足不同人群和张口度需求;

13.支持即时防雾;

14.摄像头像素:≥960*640pixel;

15.人体工程学手柄设计,握持舒适;

16.具有拍照、录像功能,及其浏览回放功能,存储容量≥8G;

★17.全机身防尘防水等级:≥IP66(尘密,防强烈喷水);

★18.智能待机设计,延长设备的工作时间,锂电池充满电时间:关机条件下充电≤4小时;

★19.≥3.5英寸触摸屏,重量:≤0.25kg(含电池);

▲20.主机及配件(含电池、充电器)提供≥3年质保;

21.随机配备≥12个喉镜片;

五、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40%

(共同评分因素)

40分

以最低有效磋商报价为基准价,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 ×40×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技术参数要求46%(技术类评分因素)

46分

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的得46分;“▲”的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共计2条),“★”的条款为重要条款(共计4条),非“▲”、“★”条款为一般参数(共计15条),负偏离按以下方式计算得分:

1.一般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24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2.“★”条款得分=[(供应商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22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

3.供应商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

注:本项所述的条款数量按以下原则计算:

(1)无子项的条款:以每项条款为1项进行计算;(2)有子项的条款:以每项子项为1项进行计算。

注:“★”条款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技术资料或产品彩页宣传资料等证明材料予以佐证;未提供或者提供资料但无法证明其满足“★”条款,视为“★”条款负偏离,在本项予以扣分。无具体要求的以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为依据。未响应的视为负偏离。

需提供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予佐证,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其余的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行响应,不响应或不满足不得分。

3

售后服务方案8%(技术类评分因素)

8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健全的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②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③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④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以上内容齐全得8分,任缺失一项扣2分,任一处存在不合理之处扣1分,每项最多扣2分。

4

履约能力6%(共同评分因素)

6分

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具有类似本项目业绩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业绩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为准;提供合同(协议)复印件的,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注:以上带“▲”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如有负偏离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要求

(一)供货要求:

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2.供货地点:按甲方要求。

(二)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所涉及材料、人工劳务、运输、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交通费用、税金、风险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三)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完成并收到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及凭证资料后30日内支付30%,半年后支付60%,1年后支付10%。

三、投标人资格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项目二配送服务项目须具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①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盖单位公章;②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8.1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

8.1.1响应产品为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根据国办发〔2017〕41 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8.1.2响应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2响应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8.2.1提供响应产品的备案凭证;(仅适用于一类医疗器械)

8.2.2提供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复印件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复印件;(仅适用于二、三类医疗器械)。

注:以上资料必须齐全,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有意投标的公司需于2024年9月27日17:30前在设备科报名(可电话报名)。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壕子口铁站街东巷48号

邮编:******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083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可视喉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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