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无人机起降点改造项目设计竞争性比选公告
森林防火无人机起降点改造项目设计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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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工程设计服务 需求描述 森林防火无人机起降点改造项目设计 | ¥150,000.00 | 1(项) | ¥150,000.00 |
上传完整的响应文件。
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中心。
2.验收标准:合同执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成果资料,采购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对成果资料进行确认,如达不到国家及市级相关规定要求,视为该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对采购人造成一切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投标报价包含完成此次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点位踏勘费、设计费、打印费、资料费、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税费、评审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足额发票等材料,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二)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内容,且验收通过后向采购人提供合同金额50%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
成交供应商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对所获悉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公布、不得转交给第三方。成交供应商若有违反按保密要求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本项目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对本项目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本次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或使用本项目的成果。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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